【号外!号外!】平阴法院作出史上最重大一次人员调整
2017年5月12日,风和日丽、阳光明媚,这一天平阴法院召开了审判执行团队建设动员大会。此次人事调整涉及人员之广,意义之重大,史无前例,在我院的发展史上,这一天将被记入史册!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科学的审判执行权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5月12日下午,我院召开人员分类定岗和组建审判团队工作动员大会,组织部副部长刘涛、政法委副书记臧延国应邀参加。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修义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王敏传达《平阴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团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党组书记、院长司继月作动员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上图为动员大会现场)
(上图为政工科科长王敏宣读实施方案)
我院原69名法官经首批遴选入额29人。结合我院实际,将建立刑事、行政、执行等26个相对固定的审判执行团队,未入额法官不再独立承办案件。
审判团队组建模式:
“1+1+1”模式(1名入额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
执行模式组建模式:
“1+N+N+N”模式(1名入额法官+N名执行员+N名书记员+N名法警)
1、自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审判执行团队的组建按照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自愿选择从事行政管理岗位和审判执行辅助岗位,院党组根据干警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工作阅历、岗位需求等情况,在上级要求的15%、50%范围内确定从事行政管理岗位、审判辅助岗位的人员名单。
在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前,审判执行团队的组成人员仍保持与现有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形式上的隶属关系。
审判团队的组建和人员调整在明确专业分工和现有审判业务门类划分的基础上,根据案件性质、案件类型以及案件适用程序等,进一步细化审判专业分工,合理确定不同专业审判团队的数量比。
组建独任制审判团队,在尊重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通过一次性双向选择组成。不能通过自愿结合组成审判团队或者院党组认为需要予以调整的,由院党组研究决定。专业化合议制审判团队暂不组建,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组建。
根据不同审判专业近三年来的平均案件数量确定从事不同审判的团队数量和岗位。
1、刑事审判团队3个;
2、行政审判团队1个;
3、立案审判团队1个;
4、审判监督团队1个;
5、执行团队3个;
6、东阿审判团队2个;
7、孔村审判团队2个;
8、审管办审判团队1个;
9、研究室审判团队1个;
10、其他民商审判团队11个。
在组建独任制审判执行团队的过程中,院长、副院长不单独配备审判辅助人员,承办案件时可在自己分管业务范围内与其他党组成员、专委和入额法官调剂使用(分管执行院长例外)。
独任法官在自身审判团队中行使法定的审判流程管理和控制权,并承担相应的审判责任;为其审判团队的当然负责人,还应当担负其团队中必要的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审判执行团队的组建和调整应建立在保持工作的有序开展基础之上,不因团队的组建导致工作的被动;有意向在刑事、民商、行政、执行岗位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承担办案数量100%的入额法官,组建团队时应当选择正式在编法官助理。
会上司继月院长作重要讲话,他强调:
1
把握改革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全面理解深刻认识人员分类定岗和组建审判团队的重要意义;要全面分析深刻把握人员分类定岗、组建审判团队的政策及条件;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支持分类定岗、审判团队组建工作。
2
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顺利完成
要严格标准和程序,公平公正地完成分类定岗和审判团队组建工作;要加强思想引导,使干警正确认知自我;要明确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3
坚持统筹兼顾,推进法院工作再攀新高度
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服从分配,加强协作。三是坚守底线,勤于内省。
李修义副院长作总结讲话,他强调:
要不折不扣的落实方案要求
我们将利用本周六、周天的时间完成审判团队组建工作,各位干警认真阅读并领会方案要求,要结合自身实际,选报岗位、填报志愿;各部门负责人要真正负起责任,既要带头参与改革,负责改革事项在本部门的具体落实,又要带好队伍,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
要正确面对、顾全大局,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正确对待改革带来的岗位变化和利益调整,坚决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不发表与身份不符的言论,不发表对中央、省委、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做影响改革进程的事情。
要正视现实、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他人、对待团队。要积极服从组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