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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0时起,海宁调整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
海宁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经专家组研判,自4月18日0时起调整全市“三区”范围。
一、解除以下“三区”范围:
1.封控区:硖西二里中区123号;云和景苑二区11号楼;海昌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卜家埭11幢;城东花园5幢;东郊小区3区68号、70号;利峰北区186号;硖东北区一里91号、103号;杨汇桥水路浜33号;桐溪景苑6区315号。
2.管控区:硖西二里中区123号;云和景苑二区11号楼;海昌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城东花园5幢;东郊小区3区68号、70号;利峰北区186号;硖东北区一里91号、103号;杨汇桥水路浜33号;桐溪景苑6区315号。
3.防范区:硖西二里中区123号;云和景苑二区11号楼;海昌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城东花园5幢;东郊小区3区68号、70号;利峰北区186号;硖东北区一里91号、103号;杨汇桥水路浜33号;桐溪景苑6区315号。
二、调整以下“三区”范围:
沙泗浜封控区调整为:芙蓉里1幢5单元;水月亭小区北区封控区调整为:水月亭北区14幢2单元;水月亭小区南区封控区调整为:水月亭南区2幢2单元;景云桥小区封控区调整为:景云桥小区3幢3单元。其余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不变。
三、为坚决阻断新冠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
4.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4月17日
温馨提示
虽然应急响应下调了
但是疫情防控
常规防护仍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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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发布君
“4·2”疫情防控决定性胜利!着眼长远全面提升疫情防控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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