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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关于解除“4·2”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海宁发布 2022-08-12

海宁市关于解除“4·2”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4月27日0时起解除全市“三区”范围,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解除以下封控区:
硖石街道南苑社区居委会;新苑社区上城蝶园12幢。
二、解除以下管控区:
硖石街道南苑社区居委会;新苑社区上城蝶园12幢。

三、解除以下防范区:
硖石街道南苑社区居委会;新苑社区上城蝶园12幢。

在上述“三区”解除后,我市所涉“三区”均已解除管控

“解封”不等于“解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下,广大市民要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规定、配合防疫管理,减少非必要的出行。严格落实“测温+扫‘嘉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守好各类“小门”,落实各主体的“包保”责任。广大市民要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主动接种疫苗,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6日







发布君在此提醒
自我防护要加强
利己利人保健康




本期编辑:发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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