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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唯一!海宁获评省级荣誉
近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通报了第四批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共有7个县级城市榜上有名,海宁市跻身其中,获得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称号,成为此批次嘉兴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去年1—12月,海宁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0.4%,优良天数330天,其中空气很清新27天、清新301天,环境空气质量6项指标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率连续三年达到90%以上。
“3月份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又进一步,PM2.5浓度也有所下降。”工作人员贾文二表示。
大潮拍客 汤海涛/摄
近年来,海宁市持续发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向好,抬头可见蓝天白云,出门可“闻”鸟语花香,空气清新了,市民心情自然更加舒畅。
大潮拍客 张小琴/摄
2021年,海宁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清新空气天数为目标,深入实施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着力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强化移动源、城乡面源等综合治理,持续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尘十条”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加强自动冲洗、喷淋、雾炮、洒水等扬尘防控作业,跑工地的车辆变干净了,工地出入口的路面也整洁了。
与此同时,全市204个在建项目扬尘在线监测实现全覆盖,并依托“蓝网工程”,建起了大气监测管控网络,提升了大气污染预警预判,坚决扼住空气中悬浮颗粒物的“元凶”,扬尘管控精准溯源、快速响应、闭环管理。
大潮拍客 叶飞/摄
继续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累计淘汰老旧运营车辆627辆,完成了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划定,并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大潮拍客 周佳洪/摄
通过系列“组合拳”
海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天朗气清,云卷云舒
“海宁蓝”成为一张最靓丽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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