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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强化落实“嘉行码”扫码核验工作
海宁市关于强化落实“嘉行码”
扫码核验工作的通告
海防领告〔2022〕20号
一、重点场所申领并张贴“嘉行码”。重点场所(单位)必须在12月2日前申领“嘉行码”并张贴在醒目且便于扫码的位置。(重点场所详见附件)
二、严格场所(单位)“小门”管理,公共场所要指定专人值守,提醒和督促进入人员做到扫“嘉行码”,严格落实“一扫一问三查”(扫“嘉行码”,七日旅居史“穿透式”询问,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有效期内核酸检测记录)。对不能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和儿童,采取通过支付宝老幼助查、实名登记、“嘉行码”帮扫等途径帮助其完成核验。发现“嘉行码”异常人员,严禁其进入场所,“红码”“黄码”人员立即报告属地镇(街道)防疫部门进行处置。同时,倡导各场所(单位)自主安装视频监控,特别是沿街店铺(小餐饮、小超市等)。
三、重点场所12月2日前未申领“嘉行码”、未落实“一扫一问三查”通行制度的,一经查实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对不配合扫码,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按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序号 | 场所类型 |
1 | 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
2 |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游泳场(馆)、文化活动中心;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KTV、网吧、书店、桌游室、剧本娱乐(“剧本杀”、“密室逃脱”)、影剧院、电影院、健身房、棋牌室(麻将馆) |
3 | 医院、医疗机构、药店 |
4 | 理发店、美容院、足浴、公共浴室、采耳店、SPA |
5 | 宾馆、旅馆、民宿、酒店 |
6 | 学校、培训机构、托育机构 |
7 | 餐饮店、便利店、小超市、冷链冷库、沿街店铺 |
8 | 酒吧、咖啡厅(馆)、茶室 |
9 | 农贸市场(菜市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加油站 |
10 | 火车站(高铁站)、客运中心(镇街客运分中心)、城铁站点、候车(船)室、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汽车、公交车、火车、轮船)、车站、汽校、出租车、网约车、机动车修理、进口物资转运场所 |
11 | 养老院、福利院、救治站、殡葬场所、婚姻登记处 |
12 | 专业市场、商贸综合体、写字楼 |
13 | 宗教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 |
14 | 建筑工地 |
15 | 物业小区 |
16 | 机关企事业单位 |
17 | 运营商网点 |
18 | 寄递物流网点 |
19 | 高速卡口 |
20 | 景区景点(含乡村旅游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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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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