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 | 致2名消防警官牺牲的北京喜隆多商场大火案获法院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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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许,北京市石景山区麦当劳杨庄餐厅甜品操作间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气故障,引起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过火面积共计3800余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为人民币1308.42万元,灭火过程中2名消防警官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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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石景山法院对石景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刘某等五人重大责任事故案(“10.11”喜隆多商场大火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刘某
作为喜隆多消防中控员,在发现中控主机异常时按消音键了事,发现火灾报警后,未及时将消防设置从手动变为自动状态,延误灭火时机。
被告人陶某某
作为火灾当日喜隆多的夜值经理,发现火情时,未有效监督和指挥中控员的行为,应急处置不及时。
被告人李某某
作为麦当劳餐厅总经理,没有组织员工消防演练和排除消防设施安全隐患。
被告人陈某某
作为杨庄餐厅案发当日的值班经理,未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组织员工对火灾进行初期扑救,错失灭火最佳时机。
被告人齐某
作为喜隆多购物中心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长期安排中控室夜间一人值班造成安全隐患,没有对夜值经理及中控员进行消防培训,致使相关工作人员在发现火灾后配合失当,不能有效应对。
石景山法院根据五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五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陶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陈某某有期徒刑2年,齐某有期徒刑2年。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许,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13号喜隆多购物中心的麦当劳杨庄餐厅内,因甜品操作间里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器故障,引起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经灾后测算,该中心过火面积共计3800余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为人民币13084200元。同时,在灭火过程中,两名消防警官死亡。
5名被告人分别是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杨庄餐厅总经理李晓燕、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杨庄餐厅生产运营经理陈衍杰、北京市喜隆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齐新、北京市喜隆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夜值经理陶张明以及北京市喜隆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消防中控员刘波。其中,年龄最小的陈衍杰仅25岁。5名被告人均被指控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庭审现场
视频还原案发情况 律师称麦当劳工作人员操作不当
庭审中,检方出示了调取的麦当劳餐厅、经理值班室以及喜隆多消防中心的若干份视频监控录像,作为证实5名被告人案发当日相关行动的证据。
从庭审中的视频可以看到,在火灾发生后,麦当劳餐厅内有白烟冒出,有员工进行了对消防控制器报警系统的操作,根据相关证据,员工进行了“复位操作”。被告人齐新的辩护律师认为,这种操作正是这起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此外,“10·11”喜隆多火灾事故初期,麦当劳员工没有采取任何应急措施。
根据麦当劳杨庄餐厅的现场录像和麦当劳员工的证言:2点52分闻有异味;2点56分陈衍杰发现甜品操作间内南侧柜台中部偏西下方突然冒烟,陈衍杰跑出麦当劳大门;2点58分,麦当劳的员工对其麦当劳内区域消防控制器报警系统进行了“复位操作”;2点59分麦当劳店内的员工陆续逃出室内。3点12分,麦当劳餐厅南侧的亚克力灯箱、LED屏发生燃烧,后很快发生立体燃烧。
庭审中刘波也称,他看到的前两次报警,都不是火灾报警,而是从机报警。辩护律师认为,这正是麦当劳员工进行了复位操作导致。喜隆多中控室的首次报警时间是2点56分,因麦当劳的“复位操作”误导,致使中控室的刘波未能及时获取火警的真实信息而发生判断失误,延误了应急处置,导致最佳的扑灭大火时间错过。
麦当劳店长
检方指控: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辩驳:消防培训演练不是我的职责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晓燕作为麦当劳杨庄餐厅的总经理和消防负责人,未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员工有效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活动、排除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应对火灾负有责任。
“我并不构成犯罪。”李晓燕在庭审时回答,“消防培训演练不在我的职责范围内。”现年30岁的李晓燕身着便服坐在被告席上,可以看出已经怀有数月身孕。面对检方指控,李晓燕语气十分坚定,她表示,麦当劳公司根本不设有消防机构,同时,也没有对自己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等一系列培训。“从来都没有人培训过我,怎么还能要求我去培训我的员工?!”李晓燕反复说到这句话。
检方指出,根据麦当劳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看,李晓燕是麦当劳杨庄餐厅的总经理,同时也是该店的消防责任人。然而,对此李晓燕表示极力反对。“从我升迁的第一天,就没有人告诉我我是消防责任人,店里的消防责任人应该是我们的餐厅负责人黄志强(音)。”
但检方表示,根据麦当劳出具的相关规定,该店的消防责任人实际由店长担任,并成立消防小队,消防小队由店员担任。李晓燕称,自己只是根据公司要求,对员工进行过两小时视频形式的消防培训,具体培训则由餐厅人事经理负责。
麦当劳值班经理
检方指控:未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辩驳:当时蒙了,已竭尽所能组织自救
作为当日餐厅的值班经理,被告人陈衍杰被检方指控,案发当日,未按照消防工作要求和麦当劳公司消防应急救援规定组织值班员工进行火灾自救工作,致使初期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严重后果,对火灾负有责任。
对此,陈衍杰也表示了否认,称自己已竭尽所能,采取了自救措施。但面对检方询问,为何在发现甜品操作间冒出大量烟雾后立刻从邻近的门口逃生,而没有直接将店内顾客引领至后门逃生并采取其他救援措施时,陈衍杰表示自己当时也“蒙了”,但也大喊让店员拉掉电闸,之后从室外绕到后门,将后门打开,并进屋查看。
喜隆多办公室主任
检方指控:多年仅安排一名消防中控员
辩驳:消防中控员很难招到
除了麦当劳的店长和经理被指控外,喜隆多购物中心办公室主任齐新也被控作为购物中心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未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排查值班人员配备等安全隐患,对火灾负有责任。
检方还指出,按照消防方面规定,单位必须配备至少两名消防中控员值班。喜隆多购物中心常年仅有一名消防中控员,而齐新则是直接对此事负责的最高领导。曾是石景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齐新表示,自己对此事知情,但原因是消防中控员很难招到。
此外,本案的另一被告人刘波作为案发当日唯一值班的消防中控员,其入职也是由齐新面试决定的。但根据刘波证言,当时齐新批准他入职,也并没有对他进行过任何培训。而齐新辩称,刘波和其他中控员在一起,无时无刻都是在“培训”。
消防中控员、商场夜值经理
检方指控:应急处置不及时
声音:我有责任,我认罪
截至案发当天,37岁的消防中控员刘波还在试用期中,差三四天就转正了。“入职时我就知道公司只有一名消防中控员值班,我知道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我曾经好几次向齐新和夜值经理陶张明请示这个问题,但是都没有得到解决。”
庭审时,曾是退伍军人的刘波是唯一一名没有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当审判长问道为什么明知公司违规却仍接受了此工作时,刘波的情绪有些激动。“我知道我有责任,我之所以没拒绝是因为我一个月1600元的工资,我不想失去这份工作。”
检方指控,刘波作为喜隆多购物中心消防中控员,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应急处置不及时,致使初期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严重后果,对火灾负有责任。
对于检方指控,刘波认罪。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刘波曾在工作期间玩电脑游戏,因此没有对火灾的前期报警做到及时应对。对此,刘波表示了异议:“我没有玩游戏,我当时在查关于消防的一些资料。”
作为喜隆多购物中心夜值经理的陶张明,对于检方指控的未履行岗位职责、应急处置不及时表示认罪。“公司规定我的职责是协助中控员工作,具体就是跑点。如果发生火灾报警,我就要去着火点现场查看,我当时也确实这么做了,但我还是负有责任,我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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