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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部位应当列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2018-03-06 消防知识宣传 消防知识宣传

多个法规、标准中均提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Q: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哪些特征?

A: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Q: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如何管理?

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Q:什么样的管理称得上严格的管理?

A: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制定专门消防预案。

Q:如何界定?

A:能查询到的,大致如下:

☑ 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化学实验室等。

☑ 商场市场:

营业厅、仓库、重要设备用房、消防控制室等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

☑ 卖场、仓库(含各类中转仓库)、餐饮区、儿童活动场所、员工办公(住宿)场所、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装卸货平台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 高层建筑类:

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楼层结构以及消防控制室。

锅炉房、变配电室、空调机房、自备发电机房、储油间、消防水泵房、水箱间、防排烟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 医疗机构类:

一、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包括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锅炉房、厨房等。

二、 发生火灾时危害较大的部位,包括住院部、门诊部、手术部、贵重设备室、档案资料室等。

三、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包括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等。

☑ 高等学校类: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此外,“消防知识宣传”认为这些部位应当列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严格管理:

一、电气线路周围有可燃性物质的部位:比如有电气(器)线路的吊顶或夹层、使用电热设备、设置可燃性物质(广告位、霓虹灯、屏、外保温材料)的建筑外墙或屋顶部位、电动自行车(电瓶)在室内充电部位等。

二、电缆井、电梯井等垂直部位。

三、易燃、可燃性、爆炸性物质可能泄漏或积聚的区域,使用可燃材料装饰部位。

四、正在使用中的建筑施工部位,特别是动用明火部位。

五、商场中庭及自动扶梯开口部位。

六、“被动防火系统”: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部位。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面、防火间距、防排烟风管(道)等部位。

八、各类机房。

九、水系统分区阀门、报警阀间等部位以及停用消防设施的部位。

十、改建部位以及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部位。

以上这些部位根据众多火灾案例总结得出,这些部位日常中不易引起重视、一旦引发火灾后,蔓延极速,影响人员安全疏散、且不易被控制,易引发重大损失。

坚决做到

“防得住、灭得了”

编辑:消防知识宣传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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