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节快乐!专属女职工的10大“特权”,你一定要知!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三八”女神节!首先各位小姐姐节日快乐!你知道吗?原来女职工有这么多特权可以享受!不知道就亏大咯!下面这10大“特权”赶紧记住啦!
孕期这些工作可不做
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健康,我国专门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其中更明确了怀孕女职工的禁忌劳动范围。
❖ 怀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含铅、汞、苯、一氧化碳、甲醛等浓度超标准的工作;
▲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的剂量的作业;
▲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的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从事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
▲工作中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属于高空作业的天车工,同样也在禁忌劳动范围内。
如果孕期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岗位的劳动,可提出申请,单位应当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于2017年2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女职工享有婚前保健服务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对欲婚女职工必须进行婚前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咨询,并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及指导。
因此,用人单位应把这项工作纳入正常业务范畴,让那些即将结婚的女职工能享受到该权益。
孕检时间算出勤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
这就是说,孕检算出勤,女职工不需要为此请病假或事假。因法律没有规定每月孕检几次,所以,只要是医疗机构出具了正常必要的检查,用人单位都应按出勤计算。
非母乳喂养可享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从内容看,即使是人工喂养,女职工仍可享受哺乳时间。
此外,对于正在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更不能取消其哺乳假。
更年期关怀不能少
《规定》还要求用人单位对她们每1至2年进行一次妇科疾病的查治。同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的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为更年期综合症的,经治疗效果仍不显著,且不适应原工作的,应暂时安排适宜的工作。
生二胎求职受阻可维权
《劳动法》第13条特别强调,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同时应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因此,如果求职时遭遇就业歧视,可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
健全制度预防女工被骚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1条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由此,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预防、制止性骚扰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否则,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应建“三室保护哺乳期女工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要求,有哺乳婴儿5名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哺乳室。在女职工的专享权益中,女职工哺乳室、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合并被称为“三室”。
此外,法律还要求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建立孕妇休息室。对于商场、超市等需要长期站立工作的促销员、售货员等岗位的女职工,单位要在其工作场所设立工间休息座位。
公司不得禁止同事谈恋爱、结婚
恋爱、婚姻自由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在本公司期间不得恋爱或结婚的,这样的规章制度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利,这种条款不合法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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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本地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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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佛山工会
素材来源 | 全国总工会、山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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