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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拒签新合同可申请经济赔偿吗?
通过真实事例,专注为职工科普法律小知识的工会君小课堂!
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是否有留意合同注明的工作地点?
如果企业提出变更职位的工作地点
而职工不愿意接受调整的话
是否可以申请赔偿呢?
近日有小伙伴在后台留言给工会君
希望工会君能给他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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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工会君您好。
工会君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Wei
我最初签订合同的工作地点为“佛山”,具体工作地点在禅城区。现公司把工作地点改为禅城区和三水区,而新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依然为佛山。我不愿意续签,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经济赔偿?
我是生产员工,不是销售员工,工资是以计件方式计算的。
工会君
续签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维持原合同待遇条款不变;
②在有更改的情况下,需要提高待遇。
如果新合同有变化,待遇并没有提高,你们可以选择拒签并要求经济赔偿。
而您的劳动合同中,由于原合同和新合同标明的工作地点同样为佛山,禅城、三水也均属于佛山范围,贵公司并没有违法的,因此不存在经济赔偿金的问题。
如你拒签新合同,只能通过与公司协商解决问题。如需寻求进一步帮助,也可致电佛山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热线:12351。
Wei
好的,谢谢工会君的解答。
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合同工作的地点与事实工作的地点是否一致,最好能注明具体的工作区域,切勿轻易让企业“钻空子”。
不知道你是否也出现过上面的情况?
工会君的回答能不能帮到你呢?
如果你与企业之间出现劳动问题
欢迎留言给工会君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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