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导致轻度中毒,离职被扣职业资格证还要反赔偿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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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职工向工会君提问,
她因工作导致经常性头痛,
离开工厂还被扣起了职业证,
要求支付当时的培训费,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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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fang
工会君你好,我有问题想问……
工会君
你好,请说。
A fang
我是一名电缆厂的吊机驾驶员,因车间工作导致我轻度中毒、经常性头痛,因此被迫离职,但工厂竟然扣起了我的吊机证,这合法吗?
工会君
头痛问题职工可以到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请做职业病鉴定,看看是不是因为工作环境造成的,如果评定为职业病可向企业索偿。
企业不得扣押员工的一切证件,如果说此证是由企业出钱让员工培训考取的,企业可要求员工适当赔偿培训费,但员工的证件属于员工所有,如果企业执意扣押不归还,员工可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后责令企业改正。
欢迎职工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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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就有可能造成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居民身份证法》罚200元)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职工遇到相关劳动问题,
欢迎评论留言给工会君,
会尽量为大家答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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