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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全球资产配置系列七|新加坡基金之三:税收优惠政策

融小律 融小律 2023-08-25

新加坡政府为新加坡基金提供了有竞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了三种,即境内基金免税计划(Onshore Fund Tax Exemption Scheme,Section 13R of the SITA )、加强等级基金免税计划(Enhanced Tier Fund Tax Exemption Scheme,Section 13X of the SITA)与离岸基金免税计划(Offshore Fund Tax Exemption,Section 13CA of the SITA)。截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下列任何免税计划的所有基金都可以在基金存续期内享受免税政策:





一、境内基金免税计划(以下简称“13R”)


 

13R没有基金规模的限制,基金形式需为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制,且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仅适用于新加坡当地基金(新加坡企业税收居民);

(2)投资基金必须是新加坡的公司税务居民;

(3)新加坡税务居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份少于100%;

4)由新加坡持牌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以及任命新加坡当地的基金行政管理人;

(5)每年在新加坡境内发生的商业支出至少为20万新币;

6) 需要取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批准(并且不能在取得审批之后更改投资策略)。



二、加强等级基金免税计划(以下简称“13X”)



13X免税待遇适用于所有基金形式,包括公司、信托和合伙企业,且包括可变资本公司(VCC)、非公司型特殊目的公司(SPV)及两层以上的SPV,且不要求是新加坡居民。该免税计划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由新加坡持牌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

(2)如果是在新加坡境内注册的基金,则需任命新加坡本地基金行政管理人;

(3)每年在新加坡境内至少20万新币的业务支出要求;

(4)基金最低管理规模不低于5000万新币。



三、离岸基金免税计划(以下简称“13CA”)



13CA需满足如下条件:

(1)基金的法律形式需要是公司、有限合伙或单位信托任意一种;

(2)由新加坡持牌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

(3)基金在新加坡境外注册;

(4)基金的权益不能100%被新加坡税务居民持有。该类型的免税待遇对基金规模、基金支出和投资者策略没有要求,且无需经MAS批准,只要自行判断符合要求的,就无需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基金管理人,新加坡亦有相应的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金融行业激励”(Financial Sector Incentive,FSI)计划,新加坡基金管理人从管理或咨询合格基金中获得的费用收入可按10%的优惠税率征税,而不是原则上的基金管理人17%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享受上述优惠满足下列主要条件及取得MAS批准:

(1)基金管理人是MAS批准的持牌/注册基金管理人,或在其基金管理活动方面有明确获得MAS豁免,或获得部长的其他批准;

(2)基金管理人至少聘用3名有经验的投资专业人员,每人每月工资至少为3,500新币,且并实质从事符合资格的活动;

(3)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5亿新币。

在考虑发放奖励时,金融管理局可能还会考虑其它因素——例如,对专业人员人数、管理资产和企业支出的增长预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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