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考生操作指南
一. 系统登录
进入答题系统后,请根据提示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等待界面。
二. 系统等待界面
系统等待界面是考试前的一个提示界面,登录后请认真核对屏幕左上方的基本信息。利用考前等待时间认真阅读考试重要提示(包括考生须知和操作说明)。点击“考生须知”按钮,进入考生须知具体说明;点击“操作说明”按钮,进入操作步骤具体说明;点击照片,可以获取最新签到照片。考试开始后,系统将自动进入考生答题界面。
三. 答题界面
答题界面上方为标题栏,下方为试题区。
标题栏
标题栏中间位置为本场考试科目名称,左侧为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签到照片,点击签到照片可以获取更多的考生信息和最新的签到照片。右侧为本场考试科目剩余时间信息和收起标题栏按钮。
题号列表区
题号“*”表示该小题未作答,无“*”表示该小题已作答,“?”表示该小题被标记。考生可以通过题号列表查看本考试科目全套试卷的作答情况(包括每道试题的已答或未答状态),还可点击各题号按钮,直接进入各试题进行答题或检查。
试题区域
试题区域包含资料区和答题区,在资料区可看试题内容,在答题区进行作答。试题区还有以下功能:
1. 题干标识和取消标识
选中文字,点击“题干标识”按钮,文字背景变为黄色。选中被标记过的文字,点击“取消标识”按钮,文字背景恢复。
2. 放大和恢复窗口
在资料区和答题区均有放大窗口功能,点击“放大窗口”可放大本区域内容可视范围,之后“放大窗口”按钮变为“恢复窗口”按钮,点击即可恢复。
3. 复制和粘贴功能
在答题区内,有“复制”和“粘贴”功能。选中要复制的内容,点击“复制”按钮,即完成复制操作。在作答区内,选择你要粘贴的位置,点击“粘贴”按钮,文字出现在此处,即完成粘贴操作。
4. 切换输入法功能
在答题区,有切换输入法功能,点击“输入法”按钮,在按钮下方出现输入法列表,选中对应的输入法,就完成切换,且在底部工具栏显示当前的输入法。
四. 结束考试
提前交卷
如考生决定结束本考试科目作答,可以点击屏幕上方的”交卷”按钮结束本考试科目答题。
1. 如所有题目均未作答,系统将提示本考试科目尚未作答,要求考生返回继续作答。
2. 如考生有部分题目未作答,系统将提示本考试科目未作答题目数量,考生可返回作答或确认交卷。
3. 考生如连续两次确认交卷,将不能再返回本考试科目继续作答。考生在提前交卷前,请务必仔细检查答题完成情况。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交卷”按钮结束本考试科目答题,提交本考试科目答题结果。
4. 考生在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和喧哗。
(二)整场考试结束
考试时间结束仍未交卷的,系统将自动提交;考试时间内因发生异常需要补时的,系统在补足考试时间后自动提交。
五. 其他功能介绍
系统显示本考试科目剩余时间,目的是提示考生合理控制答题进度。在每科目剩余10分钟时,系统会弹出窗口提示考生;考生点击”返回作答”按钮,窗口会立即消失;如不点击,会在10秒后自动消失。
郑重声明:该操作指南旨在让考生熟悉计算机化考试环境和作答方式,正式考试系统可能会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