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通知
第十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通知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法学研究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已经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作为法学中“形而上”的知识体系,法哲学研究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成为指导部门法学研究重要的思想来源,法哲学研究从部门法学中汲取大量素材和研究成果。为大力推动我国法哲学与刑法学之间的交流,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定于2018年11月24-2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第十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诚邀各位专家、学者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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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惩罚的哲学—人的价值与刑法的正当性”。
主要研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刑罚权的哲学思考;
2、刑法理论体系论证背后的法哲学立场;
3、个体(自然人和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4、价值衡量在刑法学中的体现;
5、刑法理念的当代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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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3日报到,11月24日至25日上午为正式会议时间。
地点:具体会议地点待正式确定后再予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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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规模与参会回执、论文提交
1、本次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60人左右。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可围绕会议主题自行选题。我们将对提交的论文进行专家审核。优秀稿件我们优先推荐到《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编辑部发表。
2、所附参会回执请填写完整并于2018年 10月 10日24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寄回,以便安排会务。
3、论文字数8000字以上,撰写体例参照《中国法学》杂志投稿要求进行。论文以可编辑的WORD文档形式提交。
4、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月 15日24时。论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以下电子邮箱:RCCJ@ruc.edu.cn。请在“邮件主题”、“附件文档”名称中注明“第十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论文+作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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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婷婷(中国人民大学),电话:82509256;邮箱:rccj@ruc.edu.cn
黄伟(吉林大学),电话:0431-85168251;移动电话:1779006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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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会议代表的往返交通费自理。参会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议主办单位按规定标准承担。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2018年8月1日
编辑:陆思烨
来源: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