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勤国:如何成为著名的法学教授
来源:《法制资讯》2014年第2期。
作者:孟勤国,1957年生,浙江绍兴市人。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1985年分配到广西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广西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党委书记。1995年至今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1997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著名的物权法学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文章很多很多。
经常和学生笑谈法学硕士、博士的前程,我的态度毫不含糊。第一选择当然是从政,当了官就有话语权,可以坐学术会议的主席台,谈几点谦称为个人意见的指示,台下昔日的老师和同窗隆重地仰望着你,为你是专家型官员而自豪。学问跟着级别长,只要长到厅级以上,你就有学问,而且你的手下通常会感觉你的学问盖过了当年的史尚宽先生。
第二选挣钱,当大律师,银子多到懒得数,拿点出来设个研究基金或课题,你昔日的老师和同窗会按时拿出你要求的成果,在成果扉页上鸣谢你这位学者型大律师。学术跟着银子走,只要捐出一个亿,你想要哪个法学院姓你的姓,随你挑。
没能耐从政和挣钱,只能选择第三——去大学教书。混20年,当个名义上与副厅平起平坐、实际上常挨教务处小科长修理的教授不成问题。但这有点窝囊,不如费点劲,争取当个看起来真有点副厅以上模样,活得滋润、活得牛气的著名教授。
人人都有成佛的慧根,当著名教授一靠努力,二靠方法。在确定了努力的方向以后,方法就是决定的因素,如果你定下著名教授的远大志向,应该熟识以下三招:
第一招,搏命著书、绝不立说
讲师、副教授、教授,一路晋升,全靠科研。“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的哲学观点在中国已经发展为“数量就是质量”,因而什么事都以总量论英雄。没有一大堆的书和文章,一般评不上教授;没有一麻袋以上的书和文章,绝对不可能是著名教授。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出尽可能多的书和文章,就能尽快当上教授;当上了教授,就可以招脑瓜子灵活的研究生,抓他们来编更多的书和文章,形成良性循环。快出、多出成果,除了需要一台编辑功能强大的电脑以外,还得知道两个秘诀。
一是在没出名时舍得支付版面费、书号费。付了费没人管你句子写得通不通,就能变成铅字,职称文件规定:没变成铅字一律不算成果。一篇文章一千,十篇也就是一万,如果职称上一个档次,也就是花费一年不到的新增的工资和津贴。第二年开始就净赚,这个账一定要会算。
二是坚持人云亦云原则,不想标新立异的事儿。古人著书是为了立言,今人著书是为了谋生,时代不同了,著书不一样了。法学圈内聪明人不少,但没有什么天才,天才都选有诺贝尔奖的专业。既然不是天才,就难以文思泉涌,弄出一麻袋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见解。在已经被翻掘了无数遍的法学田野上,刨出独特的学术见解本就不容易,再要自圆其说,很耗费光阴。
学古人将著书和立说连在一起,你若信了,这辈子也就是一个资深讲师。再说,你说的与主流不同,著名的同行会很生气,会说你错、不懂、没水平,在评审时给一个不合格,后果很严重。人云亦云,同时在你的书和文章中多引用写在世同行最好是著名同行的书和文章,容易形成良好的学术人脉。著名的同行一高兴,说不准给你的成果赐一篇悼词般的序,你拿着去申报中青年法学家就很有底气。
你实在忍不住想说点儿不同,也一定要注明是浅见或抛砖引玉。现在的年代,没人在乎你说了什么,只在乎你说了没有,只要法律书店到处是你主编的什么新论、什么论丛、什么大全,你不想著名都不行。
第二招,糊涂上课、煽情演讲
郑板桥有一至理名言:“难得糊涂。”这四个字体现了东方哲学的最高的境界。给本科生上课,将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讲得那么清楚,学生给打70分就算对得起你,简单意味着没有神秘感,没有神秘感哪有崇拜可言?
在课堂上,不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到学生找不到北,不足以显示学问的博大精深。你试着讲讲主观说、客观说、折中说,背诵几段拉伦茨至少是谢在全的论述,再穿插几段德国民法典立法时的花絮,看哪个学生的眼神不迷茫、不流露出崇敬?学生听得云里雾里,就会到处显摆听过有学问的课,慢慢地你就声名远播。
将本科生当成研究生上课、将研究生当场本科生上课,这样一换位,本科生崇拜你学富五车,研究生崇拜你记忆过人——他们已经忘光了的基础知识你居然一清二楚。
如果有哪个论坛或沙龙请你当嘉宾,一定要去,不讲条件——成了著名教授后才可以与邀请方讨论出场费问题。嘉宾通常要做或长或短的演讲。每一次演讲都是积累知名度的机会,绝不能浪费在平淡无奇之中。
小小骂一下中国的现行体制或某一当局以显示你的独立和勇气,大大翻一下“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之类的典故或传说以显示你的博学和信仰,狠狠批一下对著名的同行大不敬的持不同“学”见者以显示你的忠诚和能力,这些能使你的演讲跌宕起伏,煽起一片赞叹之声。能声情并茂更好,没这个能力,要敢于牵强附会、指鹿为马、断章取义。
哪怕是无中生有,只要你以一种断然的口气说“孟勤国主张农民有种地的义务”之类的,听众自然深信不疑。人气是著名法学教授的魂魄,一定不能散了,要想法设法以不能流芳百世就争遗臭万年的心态积聚和保持人气。
第三招,出国镀金、进京扬名
在著名的同行心目中,中国法制的主要矛盾是落后的中国社会生活跟不上先进的外国法理的需要,因而中国法制的主要任务是以外国法理改造落后的社会生活。出国留学了,你就不再是落后的社会生活的一分子,就有权代表先进的外国法理,即便你赞同法律应适应实际生活需要,也不算是著名同行所斥责的受前苏联意识形态毒害的国情论,而属于著名同行追捧的本土资源论。
当然,出国留学不能像张里安教授那样在德国特里尔大学一待七八年,想“著名”的教授很多,在国外耽误时间非常影响竞争力。出国留学的最佳时间是一年左右,前半年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后半年收拾行李准备回家。出国留学这个词的重音在“留”而不在“学”,“留”就是溜达的意思。
学习外国法理是为了劝说中国的立法机关照搬外国的法律,知其然足矣,读点外国法典、波斯纳或梅迪库斯的书的中译本绰绰有余,没有必要在外国傻啃外文书。外文书读多了,万一发现外国法理有个什么短处,有损外国法理的高大形象和普适性。留学回来,不要再回原来的单位,一定要进北京城。
首选北大、清华,这两个学校王气冲天,谁沾上了至少是半个王。进不了,进北京其他学校也行,哪怕这个学校只招三本。北京是首都,也是著名法学教授的唯一原产地。在北京,能经常出入国家立法机关、在央视频道上《今日说法》、拿到国家级的重大攻关课题,随便说个什么就上中央媒体弄得地球人都知道。好像有学者说过,外地放十炮不如北京放一枪,此言极为传神。京城以外很少有“著名”的机会,就算偶尔“著名”了,也不能算是正宗,除非攀上京城某一著名同行的小圈子。
京城内外,学识标准有别,评价当然也不一样。进了北京城,你可以信口开河,对着全国的电视观众发表“两个股东如果有夫妻关系应视为一个股东”之类的惊世骇言,这属于新锐观点,正确性高于现行《公司法》,而同样的事落在你进北京城之前,就属于违背法律常识。
进了北京城,你有更多的机会谋一个中国法学会什么研究会的副会长,这也算是你这行的国家领导人了,如果谋上了可不得了,走到哪里都有人勾兑你,求你在评审什么时高抬贵手。肚子里的学问只有自己知道,身上的光环谁都能见到,光环越多、越耀眼,就越容易折服芸芸众生。
不是所有的学生都相信上述三招,有大胆的学生质疑我怎么就不用这三招。我不能故作高尚说我不用这三招是因为不屑于“著名”或不屑于这样“著名”,实在是我想“著名”的时候没有人给我指点如何“著名”——已经“著名”的绝对不会将自己“著名”的经验告诉别人,等到我琢磨出“著名”之道时我已经白发苍苍——身处人生下半场再想着“著名”实属老不正经。
其实,成功者的经验大多是靠不住的,什么上大学时拉小提琴的时间多于学习的时间之类,不过是炫耀聪明或掩饰阴暗,相信而且模仿这等成功经验等于是找电线杆上小广告上的游医治病。真正有用的常常是未成功者的人生体验,因为内含的是长期的生活观察和经验教训。当然,所谓有用,完全是在功利层面上的,如果加上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因素,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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