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武大研字〔2014〕11号)、《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拓展优质生源,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和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报考学科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学科专业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招生专业目录。“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等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见研究生院相关规定。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四)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
2、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五)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我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19年,我院所有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专业课程笔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该招生方式含优秀人才单独选拔:针对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领域内科研成果及管理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2019年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硕博连读:从我院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在学应届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确定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具体见我院相关规定。
六、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9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均须按《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具体报名时间及流程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学院将在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19)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2019年3月2日(暂定)上午8:30-11:30。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四)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六)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七)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年12月14日)向学院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点击下载2019年博士外语免试申请表)
九、专业课程考试
(一)申请免除专业课程笔试的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免除专业课程笔试,通过资格审核、材料评估和外语水平考试后直接进入备选候选人。具体条件如下:
1、课程学习条件。考生必须已修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公共课、通开课和专业必修课考核成绩均在B及以上;对于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的报考者,其公共课、通开课和专业必修课考核成绩可以放宽到2/3课程在B及以上。
2、科研条件。考生有作为重要成员参与纵向或横向科学研究的经历(须提供课题负责人出具的证明),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研究生本人指导教师后第一作者身份已经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认定的奖励期刊(包括中文奖励期刊、B类及B类以上英文期刊)、重要期刊(包括中文奖励期刊、B-类英文期刊)发表论文(在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500字)(不包括书评和会议综述)至少1篇,或者在核心期刊(包括中文核心期刊、C类英文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期刊分类和名录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http://ems.whu.edu.cn/xkxs/xkxs/kygz/2013-10-28/19341.html),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研究生本人指导教师后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等级的奖励。
上述项目和成果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各项材料以原件为凭。
3、考生研究生原就读专业应属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四个一级学科中的专业。若考生研究生原就读专业属于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四个一级学科中的专业之外的专业(此类考生以下简称为“跨学科门类考生”),则与其他考生一样,必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程笔试和相应的考核。
4、报考类别必须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
5、考生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各学段就读学校至少属于境内高水平大学或者境外知名高校。
申请专业课程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年12月14日)向学院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专业课程,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点击下载2019年博士专业课程免试申请表)
(二)专业课程笔试安排
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程笔试。专业课程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科研素质。专业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19年3月2日(暂定)下午14:00-17:00。具体请见2019年2月22日前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2、考试地点:具体请见2019年2月22日前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3、考试科目。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专业课程笔试,每个二级学科专业专业课程笔试考试科目为1门。考试内容必须涵盖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学科专业专业课程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见表1。
表1 各学科专业专业课程笔试考试科目表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考 试 科 目 |
020101政治经济学 | 020101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与宏微观经济理论 |
020102经济思想史 | 020102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理论和经济思想专题研究 |
020103经济史 | 020103西方近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史 |
020104西方经济学 | 020104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经济学)与发展经济学 |
020105世界经济 | 020105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 |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020106经济发展理论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020202区域经济学 | 020202经济学综合知识和区域经济学理论与政策 |
020203财政学 | 020203经济学基本理论与财政学 |
020204金融学 | 020204宏微观经济学和金融理论与实践 |
020205产业经济学 | 020205现代经济学与产业经济学 |
020206国际贸易学 | 020206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 |
020207劳动经济学 | 020207发展经济学理论与劳动经济学 |
020209数量经济学 | 020209计量经济学与宏观微观经济分析 |
0202Z1金融工程 | 0202Z1宏微观经济学与金融工程研究 |
0202Z2保险学 | 0202Z2现代经济理论与保险理论 |
027000统计学 | 027000统计理论与经济学方法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00管理学与运筹学 |
120201会计学 | 120201管理学与会计理论(含微观经济学) |
120202企业管理 | 120202管理学理论基础与企业管理综合 |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120204经济管理理论与管理科学 |
1202Z1人力资源管理 | 1202Z1组织理论与管理研究方法 |
1202Z2市场营销 | 1202Z2管理学理论与市场营销理论 |
4、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50分。
5、成绩公布:考生可在学院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查。学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向申请人公布复查结果,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十、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确定候选人
学院根据导师招生指标数和学校比例规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划定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及专业课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方有资格作为备选候选人。(获准免除专业课程笔试者,专业课程笔试成绩按120分计,免除外语水平考试者,外语成绩按80分计)。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十二、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9年3月—5月
(二)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三)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4、要求:
(四)要求: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校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十三、综合考核
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各学科专业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面试形式,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二)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三)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20%,培养潜质40%的比例确定。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 + 外语水平×20% + 培养潜质×40%。
综合考核应充分,并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培养单位按学校规定收取。
十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导师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二)录取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四)拟录取指标和类型
1、分配给每个导师的招生指标总数包括导师通过入学考核、硕博连读等形式招收的2018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人数,即导师通过入学考核、硕博连读等形式招收的2018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人数占用学院分配给该导师的招生指标数。
2、导师上报拟录取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院分配给该导师的招生指标数。
3、导师上报拟录取的考生类别和人数应与学院分配给该导师的招生类别和人数一致。即:分配指标为非定向就业类的,拟录取类型必应为非定向就业类,且拟录取人数应与分配指标数一致;分配指标为定向就业类的,拟录取类型应为定向就业类,且拟录取人数应与分配指标数一致。
4、除专项计划外,我院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类考生。
十五、信息查询及咨询
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s.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并请考生注意查询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ems.whu.edu.cn/)相关内容。
电话及传真:86-27-68753185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一楼博士办B134
邮编:430072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