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问津学术 2021-09-19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及《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华南工研〔2018〕54 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吸引优秀、创新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试行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当年招生简章),并由2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突出的科研成果或贡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往届硕士毕业生限毕业3年及以内,以入学年度为截止计算点)均可提出申请;

2.申请者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26(折合百分制60分)或雅思(IELTS)≥6. 0或托福(TOEFL)≥90 ,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申请者入学后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2)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 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跨学科门类申请者须经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讨论全票通过,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5.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单证(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选拔。

二、申请材料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及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2.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其他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3.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填写材料: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的推荐信等报名系统下载的相关表格;

4.其他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申请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请于专业考核阶段提供原件供学院核查。

三、申请考核程序

1.每年11月启动报名,申请者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

2.申请者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将申请材料一次性送交(邮寄)至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同时缴纳考试费。

3.学院资格审核

(1)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或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5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

(2)资格审核小组成员按学院统一制定的考核要求,独立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结论有:A直接通过;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C不通过)。学院汇总审核小组成员的审核结果,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申请者的最终审核结论,并将审核结果填写在“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学院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

4.学校审核

(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依据相关实施细则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审查及复核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学校审核结果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审核结论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

(3)学院负责将经过学校公示无异议的最终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考生。

取得A类直接通过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取得B类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资格的申请者需参加该专业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审核结果为C类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得报考该专业。

5.学院专业考核复试

(1)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考核审核通过考生、硕博连读考生及满足分数线要求的公开招考考生同时进行专业考核复试。每个考核小组由5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如本专业博士生导师人数不足5人,将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若专业考核期间,考核小组成员小于5人参加,视为考核无效,须重新组织。考核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录像等工作。

(2)考核形式: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每位考生准备15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5分钟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5分钟的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5分钟的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面试专家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测试时间为5分钟,测试满分为100分。

(3)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面试记录等材料提交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录音录像材料由学院留存,保存备查期限为4年。

四、录取

1.学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学院自定。在面试后根据考核制考生、公开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的专业考核成绩的综合排名、招生计划、差额比例确定待录取名单,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

2.申请考核制考生,原则上不能进行调剂。如考生面试成绩突出,经考生申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跨学院调剂、跨一级学科调剂等跨度较大的调剂录取需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调剂到非申请考核制专业。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否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申请考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博士生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五、招生计划

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计划占用学院(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六、其他

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对录取结果有疑义的,可于申请考核当年内向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纪监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作为公开招考的补充形式双轨制进行。

3.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今后教育部、学校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B10栋南102A

邮编:510006

联系人:伍老师

电话:020-39380756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8年12月3日

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告

《我们一起走过——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前14集汇编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