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中要求。
二、提交报考材料
材料提交要求详见《简章》。
三、确定考核名单
社会发展学院成立由至少5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以下称“考核小组”),对全部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核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讨论、综合评价得到材料考核成绩并排序。择优遴选初审通过名单并由学院公示。
评判依据为:(1)符合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的报考条件。(2)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期刊的认定标准、论文内容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论文学术水平等,考生需提供近三年的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课题、获奖、学位论文等)。(3)根据考生提供的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等。
材料考核成绩具体计算方法由院学位委员会制定。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30%。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进入考核: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文科类在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发表;理科类被SCI、EI(核心)收录。
(2)对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专业素养较高,且档案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存入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即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能够保证博士期间学习时间和精力投入的人员,经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同意,可适当放宽科研成果要求。
(3)取得国家级、省级表彰、有突出实践成果者。
四、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为面试和科研论文撰写或课题设计两个环节。具体方式如下:
(1)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①考核小组对考生现场外语(英语)口头提问,测试外语能力;②考生现场回答与专业有关的问题,以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③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现场考察;④ 考核小组口头提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等。
(2)科研论文撰写或课题设计
考核形式为考察,由学院统一组织。考察内容的重点除了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学术能力外,最主要的应该是课题设计和读博计划。
考核小组对考生以上两个部分进行考核,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进行考核,并结合材料考核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不合格者、心理健康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3. 综合成绩
具体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材料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 +科研论文撰写或课题设计×30%
五、拟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六、其它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4)体检不合格者。
2. 以上内容如与学校及上级部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学校及上级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3.本细则由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25-8359825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400号楼106室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社会发展学院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