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
一、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一)分数线确定的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比例确定
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第五十三条,我校确定的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
1.初试成绩达国家线的人数占我校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 80%的专业,其复试人数按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不含推免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的 1.2 倍比例确定,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算。
2.初试成绩达国家线的人数占我校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比例小于 80%的专业,其复试人数按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不含推免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的 1.5 倍的比例确定,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算。
(三)具体各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如下:
(四)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我校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比国家一区分数线总分下降 20 分,单科下降 5 分。
二、调剂
(一)调剂专业和接收调剂额
我校 2019 年共有 36 个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比例确定的接收调剂额如下:
学术学位:
注:申请调剂区域经济学(转型经济研究向)的须在调剂系统备注栏填写“转型经济”。
专业学位:
(二)调剂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调剂考生必须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法律硕士(法学)只能接受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的生源调入。
(三)调剂方式
所有调剂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和我校各专业调剂需求进行网上申请调剂。
(四)调剂程序
1.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从 3 月 20 日至 23 日下午 5:00 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相关调剂信息。
2.研招办于 3 月 21 日开始组织各专业进行调剂,各专业根据报考学校、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学业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本专业的调剂规则,按调剂规则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
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环节。
5.对于申请调剂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及资产评估硕士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完全相同(专业代码相同)的考生,优先考虑初试科目为数学三(科目代码为 303)的考生,其次考虑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为 396)的考生。若尚有调剂余额可接收相近专业的考生,优先考虑初试科目为数学三(科目代码为 303)的考生,其次考虑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为 396)的考生。
6.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36 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7.研招办于3月23日下午5:00前向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要在 24 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上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学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否则不予安排复试。
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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