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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问津学术法学院简介系列】

问津学术 2021-09-16

问津学术编者按:在辅导高考志愿填报、研究生志愿填报与调剂、法学博士院校报考的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到相当多的学子对全国各大法学院校知之甚少,为此我们特转载刊发全国各大法学院系的简介,让我们从中去了解一个法学院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本系列简介均转自学校、学院官网,限于数据更新的原因,并非当下最新的数据,我们会注明数据更新截止时间。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简介  

  

一、学院简介


法学院秉承百年师大的优良校风与深厚底蕴,牢固树立“明德求真,恢弘人文理想;崇理尚法,献身社会国家”的办学宗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以“培养具有扎实法律基础知识,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适应新时期法治社会要求的,德法兼修的,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办学定位。法学院自2003年成立以来,经过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办学成效明显、办学特色突出,学科建设、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院拥有一流学科建设“高原学科”、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授权资格,法学一级学科为福建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体系健全,形成了以民商法学为龙头,宪法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法理学、法史学、国际法学全方位发展的学科结构体系。目前招收培养民商法学、宪法行政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5个二级学科法学硕士研究生,自2015年起招收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并与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培养“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学校与省委办公厅共建“福建省党内法规实施评估中心”、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共建“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基地”,并落位法学院。学院“地方治理与地方法治研究中心” 、“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法研究中心”、“教育政策与法制研究中心”为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学院与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此外,还成立福建师范大学法学研究所、福建师范大学法学技能实验中心、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等科学研究、实践教学和实践服务机构。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2人,其中高级职称29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法学英才”、“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多名教授担任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理事。同时,学院聘请多名法学界或实务部门的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学院配备图书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学术报告厅、模拟法庭、法庭科学与物证技术实验室等。图书资料2万多册,期刊杂志100多种,并拥有文献管理图书资料检索系统,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等,基本实现信息资源的自动化检索和管理。


二、特色专业、优势专业介绍


学院法学专业是福建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学校列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刑法学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和行政法学为校级精品课程。《“三进互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改革与创新》荣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院在专业建设中注重突出地域特色。增设有关台湾地区法律制度和交易习惯的课程。加强对台湾地区“法律制度”的研究,承担了多项国台办、教育部、福建省等部门与两岸关系法治化建设相关的科研项目,积极参与省内外涉台法规的立法咨询,并参与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立法项目的论证和起草,造就了一支熟悉台湾法律制度和两岸关系法律制度的人才队伍。与省内涉台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基层法院(如南靖县人民法院、龙海市人民法院)建立共建关系,共同探索研究涉台案件的特点及其审判的规律,培养学生掌握多元化解决涉台法律纠纷的技能。与台湾地区相关院校建立了经常性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学生交换培养机制。此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为培养涉台法律人才提供重要的支持。


近五年来本科生平均就业率90%(高于法学专业全国平均就业率13个百分点);升学率达10%,其中一半考入全国重点大学;研究生就业率100%。司法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其中,研究生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本科生司法考试通过率每年均达到40%以上,2017年本科生司法考试通过率高达52%。学生毕业后从事岗位主要有法官、书记员、检察官、法警、公务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高校辅导员、科研人员等。


三、名师简介


林旭霞教授,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2011年起受聘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兼任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省级人选”、“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当选福建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期从事民商法学教学、科研工作,担任本科生、研究生《物权法》课教学工作。出版多部专著、合著及主编教材;在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研究成果获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主持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张莉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妇联法律专家。担任研究生课程《民法总论专题研究》、《人身权法专题研究》,本科课程《民法总论》教学和科研工作。曾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访学。在《法学研究》、《法学》、《清华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9篇。出版专著3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国家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1项,教育部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5项、横向项目3项。获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获一级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201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2年被评为“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2013年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项目人才”,2015年入选“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刘方权教授,四川大学法学博士,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美国伊利诺依大学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ng, UIUC),美国纽约大学(University of New York, NYU),加州州立大学萨克拉门托分校(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at Sacramento )大学访问学者,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理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小组召集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警察社会学。在《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核心刊物上发表数十篇论文。主持教育部项目、省社科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各一项。


黄晓辉教授,硕士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师范大学反腐倡廉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福建省普法讲师团成员,福建师范大学党委讲师团成员,福建省高校“两学一做”专题课程推荐主讲人。主要研究领域涉及宪法学、法理学与政治学。近年来,重点致力于国家权力研究、法治建设研究、廉政建设研究,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3项,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多项;在人民出版社、福建教育出版社等国家级或省级出版社出版专著及教材5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法学》、《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核心报纸、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其中多项成果在福建省政府、福州市政府、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法学会等政府、学校和学术团体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中获奖,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摘。


杨垠红教授,厦门大学法学博士,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美国Wake Forest大学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福州市仲裁委委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兼职律师。入选“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主要研究领域为债权法(侵权法)。在《政法论坛》、《法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数十篇论文。主持两项国家社科项目,主持和参与多项教育部项目、省社科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等研究。获得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


张琳教授,香港大学法学博士,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福建省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山东大学东亚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兼职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学(公司法、证券法)。近五年来,在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大学等著名高校的SSCI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并赴美国哈佛大学、英国伦敦大学等高校参加学术会议。此外,主持和参加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并获省级和地厅级科研奖励4项。


杜力夫教授,吉林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兼任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团法律组成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海峡两岸关系法研究会理事,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政治所所长、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福建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出版专著多部,发表论文80多篇。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行政法、台湾法律制度等。


施志源副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重庆大学环境资源法学博士后。入选2016年“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论文获得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省部级项目多项。担任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法律组组长,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西部环境资源保护法制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自然资源权利制度、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自贸试验区法律制度等领域的研究工作。


郑丽清副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兼职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和侵权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主持教育部项目一项、省社科项目一项、省教育厅项目两项和省法学会两项,参加省部级项目多项。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十多篇论文,专著获得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论文获得中国法学会二等奖一项。


郑丽珍副教授,厦门大学国际法学(全日制)博士毕业,现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从事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劳动法的研究。博士论文《反思法理论视阈下跨国劳动监管制度的重构》被评为2015年度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著《跨国劳动监管制度的重构》获2016年中国法学会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二等奖,多篇论文发表在《现代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刊》、《国际金融研究》等CSSCI刊物上。


四、优秀学生简介


学霸女神——蔡欣欣:法学院2008届本科毕业生,2011届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现在福建省保险监察委员会就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先后在省级CN刊物上发表四篇学术论文,参加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1年参加全国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银奖。


辩论精英——林承杰:法学院2010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校辩论队队长,现任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曾荣获第八届省大学生辩论赛冠军、第九届省大学生辩论赛亚军、第九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季军暨“优秀辩手”称号,工作后蝉联第二、三届福州市检察官—律师辩论赛冠军暨最佳辩手、第二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优秀风采奖。


律师新星——郭伟清:法学院2008届本科毕业生,2012届民商法方向硕士研究生。本科期间曾担任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担任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并带领校社联获“全国十佳社团联合会”荣誉称号。2008年赴甘肃漳县支教一年。研究生阶段曾担任法学院兼职辅导员、校研究生团委副书记,以其自立自强的故事获得2010年度“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现就职于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


留洋学子——詹霖:2013届本科毕业生,同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优异的成绩申请到全美最具竞争力的大学之一南加州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 所在的古尔德法学院在2014年 U.S. News Law School 排名中位于第18位,同时,他凭借优秀的表现获得了全额奖学金资助。


藏疆卫士——左伍辉:法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2008年11月作为我校唯一一名,福建省历史上第一位的赴藏大学生士兵,在中尼边境服役两年。服役期间被连续被评为“优秀士兵”并受到团嘉奖,获得“优秀大学生士兵”称号。他的光辉事迹被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报道,在2012年获得了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文艺范儿”村官——王明瀚:法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2011年8月在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田洋村担任大学生村官,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工作成果得到各级各界的肯定。《厦门晚报》、《大同晨报》等报道过其个人事迹。2012年12月被评为“2010年-2012年度同安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现就职于集美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法学新闻人——卢义杰:法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任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第三届执行主席、福建师范大学青年通讯社副社长、校报记者,在《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发表法治类舆论监督报道20余万字。2011年入选广州亚运会注册大学生记者,2012年获全国高校校报好新闻言论类一等奖,2013年获南方都市报新闻奖学金二等奖。2013年入职《中国青年报》特别报道部。在2016年的两会李克强总理答中外记者问中,他作为最年轻的记者引发全国关注。


团学先锋——毋郁东: 法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2015级诉讼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本科期间曾担任校学生会主席、院学生会副主席。2013年7月参加校第三期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北京素质拓展活动并担任队长;2013年8月作为省高校代表参加由团中央组织的内地大学生赴港交流活动;2013年10月结业于省大学生骨干培养班。


爱心支教标兵——陈森霖:法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2015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14年8月作为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赴甘肃古浪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扶贫工作。担任法学院兼职辅导员、研究生会主席,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首届十佳年度研究生、校三好研究生标兵和校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


五、学院品牌活动简介


“三进互动课堂”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模式。通过“法官、检察官进课堂”制度化、“法庭进校园”定期化、“学生进社区”多样化,以“案例教学法”强化课堂教学这一基础平台。引进“诊所法律教育方式”,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法律援助中心”,以“模拟法庭”为实训平台,提升学生法律职业技能。


法律援助活动。学院与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在我院校内实践基地设立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福建师范大学工作站,开辟法律公益热线,为校内外师生、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承接福州市律协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此外,还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师生到社区、学校、军营、农村等地方开展义务法律咨询。


法律诊所教学。学生通过参与或观摩接待当事人和法律咨询、参与案件讨论、撰写法律文书、旁听案件庭审、进行案件总结,将所学理论知识系统运用于实践,获得法律实践知识,达到提高自身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水平的目的。2015年学院成为中国诊所法律教学委员会CCCLE会员。


两岸学术合作论坛。自2010年起,我们借助地缘优势,与台北市立大学、辅仁大学等台湾高校开展学术合作论坛,双方互派师生开展学术访问交流,共同探讨涉台法律事务处理的经验与认识。每年暑期都与台北市立教育大学开展学术研讨,于偶数年份齐聚我校交流,奇数年份赴台湾访问,至今两岸合作双方已举办七届学术互访,为两岸学术交流与福建海西建设树立了成功的典范。


福建省高校模拟法庭辩论赛。本赛事是由我院自2003年起连续举办十届的“榕城高校模拟法庭辩论赛”发展而来的全省法学院校高水平专业性赛事, 2015年起被教育厅正式确立为省级学科竞赛项目。该赛事为全省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展示平台,对增强法学学生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促进省内高校法学专业教学实践交流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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