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法学院 【问津学术法学院简介系列】
问津学术编者按:在辅导高考志愿填报、研究生志愿填报与调剂、法学博士院校报考的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到相当多的学子对全国各大法学院校知之甚少,为此我们特转载刊发全国各大法学院系的简介,让我们从中去了解一个法学院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本系列简介均转自学校、学院官网,限于数据更新的原因,并非当下最新的数据,我们会注明数据更新截止时间。
沈阳工程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是沈阳工程学院16个教学院(部、中心)之一,下设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学院内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学术思想活跃的教师队伍,现有教师30人,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13名,博士11名、硕士17名,硕士生导师2名,具有兼职律师、法律顾问、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资格的双师型教师15名。
历经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评估,法学院经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本科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了一支由专业负责人、骨干成员和极具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组成的专业教师队伍。
在学科建设中,结合国家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的原则,凝练学科方向。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商法、经济法,青少年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研究方向。根据全国相同专业的科研方向,确定研究课题。近几年已结题和在研的省市级教研科研课题近百项。已建立校级重点培育民商法、社会工作两个创新学术团队,设立了辽宁社会治理研究基地、沈阳市区域治理与社会治理研究所两个省市级科研平台,对整合法学、社会工作及学校相关专业研究力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发展的平台。
在专业办学上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合格人才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通过多种实训手段和不同实训环节,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技能。目前,法学院各专业在校外建有四十余个稳定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与社会相关行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其中与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建设的模拟法庭实训基地,被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为2012年辽宁省沈阳工程学院法学专业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与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联合建设的社会工作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1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17年社会工作专业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转型示范专业,校内现有模拟法庭、律师教学、社会工作、社会调查等专业实训室,为专业教学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学习环境。
2003年以来,法学院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大学、美国的波士顿学院、英国的诺丁汉——特伦特大学、澳大利亚的莫道克大学、美国的夏威夷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以及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等在社会工作、法学专业建设方面、师生互换、访学及学术研究等领域展开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2003年首批英国留学生在我院社会工作系进行了专业实习。我院还和挪威的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儿童权益监察官办公室、瑞典社会科学院等国外研究机构和社会政策监督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
在学生工作方面,法学院认真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和新规律立德树人,坚持学生工作服务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贯彻学生工作与教学工作一体化思想,深入开展与专业知识学习紧密结合的学生活动,拓展育人途径,提升学生的综合执业能力,养成学生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
目前,法学院的全体教职工决心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团结、和谐、快乐、发展为理念,打造法学院人文环境,求实进取,开拓创新,争取在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等各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将法学院各专业建设成为社会满意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腾飞发展添砖加瓦,实现学校转型发展的宏伟目标。
法学专业介绍
2019-05-07 13:13
法学专业是沈阳工程学院办学历史较长的专业之一,迄今为止已有十一届本科毕业生,现隶属于沈阳工程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团队共有专业教师19人,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9名、讲师8名;博士7名、硕士11名;硕士生导师2名;省“百千万人才”万层次2名,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1名,校教学名师1名;具有律师资格的双师型教师9名,校法律顾问2名,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专家2名、咨询顾问4名、人民陪审员4名;18名教师来源于985、211院校,其中1名教师获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硕士。
法学专业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专业实务操作能力,能在司法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企业、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活动中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
在学科建设方面,法学专业结合学校转型发展需要,形成了以民商法学和涉外法律课程等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专业的科研方向,法学专业团队共主持国家省市级教研科研课题八十余项,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公开出版著作7部。近五年科研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累计进款125万元。建立院级重点培育民商法创新学术团队,设有辽宁社会治理研究基地,沈阳市区域治理与社会发展研究所为辽宁省各级政府机关提供咨政建议。
在专业建设方面,注重学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专业办学特色主要体现在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过程,“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实践教学体系的规范化。目前,法学专业在校外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建有十余个稳定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与社会相关行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其中与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建设的模拟法庭实训基地,被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为2012年辽宁省沈阳工程学院法学专业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校内现有模拟法庭、法律虚拟实训室、辽宁龙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室等为专业教学营造了良好的办学环境。作为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的理事成员单位,法学院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与企业建立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工作,我院与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沈阳工程学院法学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双方将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就业招聘、技术培训等方面形成更广泛的合作,在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新模式,培养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方面不断努力。专业办学特色还体现在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方面,2005年以来,法学专业与澳大利亚的莫道克大学法学院、美国的夏威夷大学法学院等在专业办学国际化等领域展开了有计划的交流与合作,3名教师出国访学交流,9名教师参加学院外语培训。
在学生培养方面,法学专业坚持学生工作服务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贯彻学生工作与教学实践一体化思想,深入开展与专业知识学习紧密结合的学生活动,拓展育人途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生在考研、司法考试方面取得良好成绩,优质就业率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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