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问津学术法学院简介系列】
问津学术编者按:在辅导高考志愿填报、研究生志愿填报与调剂、法学博士院校报考的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到相当多的学子对全国各大法学院校知之甚少,为此我们特转载刊发全国各大法学院系的简介,让我们从中去了解一个法学院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本系列简介均转自学校、学院官网,限于数据更新的原因,并非当下最新的数据,我们会注明数据更新截止时间。
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于2000年组建并开始招收本科生,2014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获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是法学博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坚持“法廉结合,法商结合,法管结合”为特色,依托湖南商学院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优势,结合当今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和国家法治化的新形势,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服务地方,办学规模不断壮大,办学质量与学术地位持续上升。目前拥有法学、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和社会工作四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是“十二五”省级特色专业和“十三五”校级重点学科,行政管理是“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城乡协同治理是“十三五”校级特色学科,此外还有校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专业实验室3个。在校本科生800余人,研究生130余人。
学院现有在职在岗专业教师45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5人,博士29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0%。聘有校外资深实践导师60余人。同时在全校范围内整合资源,目前已经形成了职称和学历结构合理、数量比较充足、中青年为主体、创新能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学科师资队伍,其中有多名专家作为重要成员参与省人大和全国人大立法工作。
在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方面,我院法学学科已凝炼出廉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为主体的具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学科群。其中,廉政法学依托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和刑法学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进行创新发展,学科带头人王明高教授多项研究成果进入国家决策。该学科团队成员连续多次参加世界反腐败大会,多项成果获省领导和中纪委领导批示和推广。
学院注重产学研相结合,搭建了良好的专业发展平台。学院建有省级本科生优秀校外实习基地、省级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湖南商事法务综合实践基地、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省人民调解研究基地;设有党内法规与监察法治改革研究所、港澳台法学研究所、廉政法治研究所、民间投融资法治研究中心、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反商业贿赂研究所等特色研究机构,与校外单位共建“人才合作培养基地”25个,形成理论与实践互动开放的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机制。
近五年,学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6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6项(重大1项、重点1项)、国家软科学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7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7项,在法学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学杂志、中国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权威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法学专著20余部,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8次,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80多人次,多项成果在国际与国内会议中获得高度评价。
一直以来,学院立足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服务地方法治和政府管理,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法学精英和公共管理人才。同时,与英国牛津大学、美国西洛杉矶大学和德国弗莱堡大学等建立了校际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学院双创人才孵化环境优良。学生先后获得“挑战杯”湖南省第七届、第八届大学生科技竞赛一等奖和特等奖,并荣获国家“挑战杯”大学生科技竞赛第十届二等奖,第十一届特等奖。学院社会声誉高,近五年本科生考研录取率平均为31.5%、司法考试通过率平均在61%、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建院以来,为社会培养本科、硕士毕业生3000余人,其中有相当部分校友已成为社会法治精英、企业精英和管理精英,在社会前进道路中承担重要角色和担当重要责任。(2018年6月更新)
法学学科简介
时间:2017-05-06
一、法学学科的历史与现状
湖南商学院是一所区域知名的财经类高校,法学学科一直是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之一。在法学教育实践中,一贯遵循“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时代理念, 依托学校商科优势资源,顺应学科交叉融合趋势,精心培育“法商结合”办学特色,致力培养通法律、懂经济、会管理、精外语的复合型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法学学科自2000年组建法学系并开始招收本科学生,近5年学生考研录取平均率21.5%、司法考试通过率平均在55.2%、就业率稳定在96%左右;2007至2012年,牵头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作,培养了6届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110余人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008年成为学校硕士学位点的支撑学科;2012年获湖南省学位办单列计划,与湖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2014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已招收3届法律硕士研究生。经过精心建设,我校法学学科已凝炼出廉政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为主体的优势学科群,形成了具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体系。其中,民商法学和刑法学是“十二五”规划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廉政法学依托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和刑法学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进行创新发展,学科带头人王明高教授多项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并进入国家决策;2015年依托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平台发展教育法学学科方向。基于“十二五”规划期间的建设成效,法学学科成为学校“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近年,本学科在科学研究、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上业绩突出:
(一)平台建设
学科目前拥有省级“2011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湖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湖南省人民调解研究基地”、“湖南省民间投融资法治研究中心”、“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和“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 湖南省法律硕士创新培养基地”、等一大批学科平台和人才基地,具备强大的法学人才培养和科研孵化功能。
(二)团队建设
学科目前有教授9人,副教授9人,有博士学位教师15人,硕士生导师18人,国内外知名学者客座教授10人,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湖南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平台负责人1人,学校“1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共5人,湖南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3人。已形成一支既有高端领军带头人,又有充足的青年优秀教师人才储备的创新团队。
(三)研究成果
近年学科点先后获得国际课题1项,国家级课题10项,省部级课题54项,横向课题25项;共发表权威论文10篇,其他CSSCI论文40余篇;出版法学专著11部。先后获第九届、十二届全国优秀党建读物奖,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项。
(四)人才培养
学科培养的复合型法学人才适用范围广,不仅有大量毕业生就业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传统领域,而且也为纪检、监察、银行、证券等领域输送优质人才,获得用人单位一致好评。近5年,法学本科生主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项目省级4项,校级10余项,获国家级奖励10余人次,省级奖励40余人次。近两年来,本学科点研究生先后荣获教育部首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一等奖、省第一届、第二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优秀文书奖、优秀辩手奖、团体三等奖等多项省级奖励,被誉为“湖南商学院现象”。
(五)社会服务
本学科积极创新理念,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主动服务地方建设。廉政协同创新平台成员注重将理论研究与反腐败实践紧密结合,为国家反腐工作建言献策。王明高教授倡导的金融实名制、阳光账号为纪检监察部门所采纳,多项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并进入国家决策。湖南省人民调解研究基地成员杨峥嵘教授曾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特邀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研究活动,多次应邀参加湖南省和长沙市法规规章立法研究活动。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成员多次深度参与国家及湖南省地方性的教育立法工作,先后派遣多位教师前往全省教育厅法规处挂职锻炼,全程参与省人大主持的“全国人大教育法一揽子修改稿论证会”及省教育厅《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条例>办法》法律文本的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共计撰写立法调研报告及条例释义13万多字;对湖南重大教育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稿进行法律论证;积极为省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涉诉信访等有关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方面的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本学科派遣多位老师到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挂职锻炼,为法律实践部门解决实践问题提供理论支持。
二、法学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及特色
本学科以财经类大学商科优势为支撑,在深耕传统民商经济法和商事仲裁与诉讼法的基础上,突出“法”“商”深度融合,凝炼出廉政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为主体的优势学科群,在建设特色学科方向上成效突出。主要研究方向及其特色如下:
(一)廉政法学
本学科方向以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为依托,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标准设置和建设,以建设成为国家和地反腐倡廉重要理论研究中心、人才培训基地和决策智库为目标,致力于反腐败系列制度、反腐败立法、反腐败国际合作等的研究。经过多年建设,本方向拥有湖南省2011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湖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等高端科研平台;王明高教授领衔的学科团队多项成果被新华社、中纪委、中组部、人民日报、国家社科规划办内参刊发,被国家预防腐败局等批示进入国家决策。学科方向具有如下鲜明特色:
1.学术沉淀深厚。本团队以一大批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为依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剖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关系,探索相关协同机制,研究权力的依法配置、依法制约、依法监督和依法追责,学术积累深厚。
2.研究方向稳定。学科方向以“全面依法治权”为主线,以科学制度反腐、廉洁政府、公务员法律治理、行政问责、责任政府构建等为主要研究内容,为国家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实现廉政建设的科学化、法治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3.多元协同创新。学科方向以湖南商学院为牵头单位,与中共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省社科院,中共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中共浏阳市委、市政府形成协同创新模式,开展多元协同创新研究。
(二)宪法与行政法
本学科方向以湖南省级重点建设学科行政管理学科和“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为依托,致力于中国宪法制度、人民调解制度、基层自治制度、教育法治的研究。其中,教育法治是该学科方向研究领域发展的后起之秀,主要围绕我国教育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创新研究,不仅理论研究成果丰硕,而且在实践中多次深度参与国家及我省地方性教育立法工作,取得较大社会影响。具有如下特色:
1.学科交叉颇具高度。注重法学、政治学、历史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本方向的系统性集成性研究成果在省内外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和社会影响。
2.实证研究特色鲜明。团队成员多年来致力于我国教育法治、人大制度改革、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基层选举和民主治理等领域的实证研究。
3.比较研究颇具特色。本方向比较宪法制度、比较行政制度等研究独树一帜。
(三)刑法学
本学科方向致力于经济犯罪、经济刑法基本原理及知识产权犯罪治理实证研究,在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等研究领域亮点突出,标志性成果较多。其中,刘期湘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为“优秀”并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选介汇编》;贺志军教授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究上先后两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本方向具有如下特色:
1.经济保护功能得到深度关切。本方向打破传统研究领域,紧密跟踪经济领域的刑事治理与风险防范基础理论研究,形成经济刑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经济刑法各罪研究、经济犯罪学三个相对稳定、优势明显的研究重点,突出经济刑法为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功能。
2.实证方法与商事学科互支撑。本方向在吸收传统思辨性的定性研究范式的同时,注重研究范式的创新,突出实证研究方法在食品安全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等领域的运用,取得包括《知识产权刑事治理研究》为代表的一系列以实证研究为基础方法的刑事法律成果。
3.刑法学的实践品格得以型塑。本方向发挥刑法学实践品格服务司法实践有深度和广度,积极参与司法实践部门的社会调研和案件研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民商法
本学科方向依托学校优势商科学科群及平台,围绕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土地流转法律规制等民商事领域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并与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研究机制,“法”“商”融合、互为支撑。学科方向特色如下:
1.研究内容凸显学科交融。本方向在总体把握民商事法律发展趋势基础之上,突出我校民商法学科方向的“法商结合”特色,确立金融法律制度创新、土地流转法律规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三个研究重点,围绕责任保险、民间融资、土地流转、社会办医等热点问题展开创新研究。
2.研究方法注重实证分析。本方向注重学科交叉,坚持法商结合,结合学校经济类重点学科以及相关企业与研究基地,运用实证、比较和法社会学等研究方法,开展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研究。
(五)诉讼法学
本学科方向突出交叉学科多维视角的综合性与实证性,致力于诉讼基本原理、诉讼证据制度及司法制度等的研究,多次为立法与司法实务部门提供可靠的学理支撑与决策依据。形成特色如下:
1.注重仲裁与诉讼法学基础原理研究。方向成员关注市场经济秩序调整手段与方式多元化发展趋势,致力程序法领域制度性原理的深入研究,实现诉讼基本理论研究体系化。
2.突出实务和刑罚理论对接研究。方向成员以实践关怀为基点,以刑罚社会化、司法制度的运行为重点,注重刑事诉讼实务和刑罚理论研究。
三、法学学科近五年发展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法学学科将顺应国家法治建设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学校“三升愿景”与“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战略定位和规划,以我院传统优势学科为基础,调整和优化学科布局;继续贯彻“交叉性、实务型”的“法商结合”特色办学理念,以“教学立院、科研强院”为宗旨,以重点研究基地为平台,整合校内外资源,进一步提升学科整体实力。力争经过五年的建设,使我校法学学科达到区域一流水平。
(一)办学层次取得重大提升。在巩固现有法学本科和法律硕士办学基础上,力争通过五年建设,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授予权,开展法学博士培养联合办学和中英、中德硕士研究生合作培养,提升本学科点的办学层次和水平。
(二)学科平台取得重大突破。力争通过五年建设,打造“121”学科研究和社会服务平台。一是结合法学学科特色新建1个省部级社科研究平台;二是围绕服务地方经济法治目标创建2个以上省部级社会服务法治平台;三是结合校内外教育法治学科资源,立足“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打造1个省部级研究智库,为地方乃至国家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提供智力支持;成立“监察法治改革研究所”、“港澳台法治研究所”等特色校级研究平台。
(三)学科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以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为目标,通过“内培外引”,不断优化法学学科队伍。力争五年内,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学术骨干2-3人,新增省级学术带头人1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人、学校“151”人才工程3人、“青年教师创新驱动计划”人才3人,送培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3-5人。
(四)国际、区际合作不断加强。为提升学科团队的学术视野,本学科依托“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拟与英、德等国高校和相关学术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合作,每年有计划派遣两位以上老师出国访学;依托拟成立的“港澳台法治研究所”,组团访问港澳台合作高校、科研和法律实务机构,积极开展人才引智,加强区域协同创新。力争五年内举办3次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学术会议,派出40人次以上的学科成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学术影响力。
(五)学术成果进继续迈向高端。力争通过五年建设,新增10个国家级科研项目、10篇以上中文B级学术论文、40篇以上中文C级论文、10部以上学术专著、5部以上教材,科研进账经费年均达到150万元。
(六)人才引领优势继续巩固。力争通过五年建设,以专业硕士点验收和一级学科硕士点申报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学学科“法商结合”特色,巩固本学科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端人才培养优势。
四、法学学科优势
(一)师资队伍结构合理,高端人才优势明显。本学科专任教师24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3人。此外还有公检法司等实务领域的专家型硕士研究生导师18人,国内外知名学者客座教授10人,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湖南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平台负责人1人,学校“1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共5人,湖南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3人。是一支既有高端领军带头人,又有充足的青年优秀教师人才储备的创新团队。
(二)传统学科实力雄厚,新型学科特色鲜明。学院秉承“交叉性、团队式、实务型”的办学宗旨,在大力发展传统基础学科的同时,致力于发展新型交叉特色学科。已形成民商经济法学等传统优势学科,依托“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和“湖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的廉政法学特色新型学科和依托“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的教育法学特色新型学科体系,进行跨学科建设与发展,与服务社会经济有效对接。
(三)平台建设成果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卓越。本一级学科点依托法学本科和法律硕士学位授予点,将优势突出、“法商结合”的民商经济法学、廉政法学和教育法学作为学科体系支撑,并结合学校经济管理类学科及相关企业与研究基地,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研究与人才培养机制。专业特色及课程建设平台成果突出,法学专业入选湖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入选湖南省级优秀实习基地,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获批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拥有“商事法务综合实践基地”、“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湖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湖南省人民调解研究基地”、“湖南省民间投融资法治研究中心”、“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等一批省级基地与平台。本学科人才培养质量卓越,学生考研率和司法考试通过率连年省内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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