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问津学术法学院简介系列】
问津学术编者按:在辅导高考志愿填报、研究生志愿填报与调剂、法学博士院校报考的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到相当多的学子对全国各大法学院校知之甚少,为此我们特转载刊发全国各大法学院系的简介,让我们从中去了解一个法学院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本系列简介均转自学校、学院官网,限于数据更新的原因,并非当下最新的数据,我们会注明数据更新截止时间。
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简介
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成立于2015年7月,前身为政法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40人,专职教师35人,行政管理人员5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2人,讲师5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9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25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青海省135高层次领军人才 1人;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引进拔尖人才”2人,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培养拔尖人才”1人;1个校级教学团队。教师队伍职称结构适当,学历层次较高,学科梯队合理。
学院现有法学、法学(藏)、社会学和社会工作4个本科专业,有法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社会工作、法律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在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社会学、人类学和民俗学等8个二级学科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社会工作为省级特色专业,也是“教育部首批地方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民俗学是省级重点学科。
学院下设法学教研室、社会学教研室、社会工作教研室、民俗学教研室。建有实践法学研究所、社会创新研究中心、青海省民俗文化研究中心、农牧区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德高为师、学高为范、服务社会”宗旨,为青海省法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多数毕业生已成为相关行业的骨干力量。
学院现有法学、法学(藏)、社会学和社会工作4个本科专业。
法学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等机构从事法律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本科毕业生中多人以优异的成绩考取研究生并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报考率和通过率逐年提高,法学毕业生遍及全省广大民族地区,逐渐成为基层公检法机关、律师界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并以素质过硬、吃苦耐劳的特有品质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与好评,为青海的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经过多年发展,业已成为青海省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主要课程: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劳动法学、司法文书写作、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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