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问津学术法学院简介系列】
问津学术编者按:在辅导高考志愿填报、研究生志愿填报与调剂、法学博士院校报考的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到相当多的学子对全国各大法学院校知之甚少,为此我们特转载刊发全国各大法学院系的简介,让我们从中去了解一个法学院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本系列简介均转自学校、学院官网,限于数据更新的原因,并非当下最新的数据,我们会注明数据更新截止时间。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简介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政法专门人才的职业学院,系2000年2月25日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原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合并组建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时称青海政法高等专科学校,隶属省政法委领导,副厅级事业建制。后因管理体制变化,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隶属省公安厅领导,省教育厅协管,省政法委配合管理。主要承担我省公安政法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双重任务。
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始创于1953年,时称青海省公安干部学校,隶属省公安厅领导,主要承担全省公安民警的教育及培训任务。1960年更名为青海省政法干部学校。"文革"期间学校被迫撤销,1978年恢复建校;1980年根据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通知,命名为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确定事业编制85人。主要承担为全省公安系统培养中等公安专业应用型人才和在职民警培训的任务。
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成立于1982年12月9日,属普通中等法律专业学校,主要承担为全省审判、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和监狱、劳教机关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任务。
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原核准为青海省政法干部学校,并附设司法学校,隶属省司法厅领导。青海省编委于1986年8月2日(青编发1986第121号文批复)将青海省劳改工作学校与省政法干部学校合并,1996年5月31日(青编发1996第60号文批复)将青海省劳改工作学校、青海省司法干部学校更名为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与青海政法干部学校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2000年,经省政府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撤销省警察学校、省司法学校后与法律电大、省检察院电大共同组建成立青海政法高等专科学校,为副厅级事业建制。
2001年9月6日,经第58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青海政法高等专科学校改设为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机构设置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青海省政府批准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原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的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青海省公安厅。
学院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政法专门人才的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设有治安系、侦查系、法律系、基础部、警训部、民族部、成人教育部、技能培训部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保卫、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指挥与战术、侦查、刑事技术、刑事执行、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法律事务)、司法助理(含汉藏双语司法助理)、书记官等12个专业。学院拥有警体训练馆、教学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司法鉴定事务所、模拟派出所、多媒体教室、电子报告厅、微机网络室、心理咨询室、模拟法庭、语音教室、多功能体育场等教学教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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