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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的自考生:1998-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分析

问津学术 2021-09-15

本文相关内容由学术之路摘自历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注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注2:每年的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内容并非完全类似,因此部分年份的数据存在的缺失。

2018年国家会取消自考吗?来源:教育部
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下,2018年国家会取消自考大专和本科吗?那如果想自考学历,只能去培训机构吗?麻烦解答时稍微详细一点,谢谢。


答复:考生您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社会全体公民提供高等教育机会,辐射高等教育资源服务,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学考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均无调整变化,自学考试不会取消。专科和本科是自学考试专业的基本层次,没有取消或更改的计划。


自学考试以个人自主选择学习方式为主,不设统一入学考试门槛,报考者可自主报名参加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专业设置的所有课程合格后,可颁发学历证书。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组织等工作由省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建议向您所在省市区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咨询具体办法。自学考试专业设主考学校,由普通高等学校担任。参加自学考试的专业课程学习,可以选择具有高等教育资质的教育机构,多为普通高等学校,具体办法可向所要报考专业的主考学校咨询。
自考考生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辅导方式来源:江苏教育发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三者的结合,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采用面授、函授等形式帮助自学应考者学习的活动,均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范畴。国家鼓励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自学考试应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受助途径,不仅有利于更好地掌握自学方法,理解课程大纲的内容,而且有利于自身学习能力的提高。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也一直是考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下面,小编提供一些建议供考生朋友参考。


选择合法登记的社会助学组织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立的教育机构可开展社会助学活动。社会助学组织举办助学活动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备案许可,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面向社会举办助学班。开展社会助学活动的社会助学组织应定期向省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登记。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每年都会对当年申请开展社会助学活动的助学组织进行登记注册,对各助学组织的开设专业、学习时限、辅导方式、教师来源、办学资格等进行审核。经过审核获取社会助学资格的助学组织能够保证开展助学辅导所需的师资、教学场地等必要条件,所以考生在接受辅导时应当选择经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助学组织,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权益。


省教育考试院每年5月份报名前会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向考生公布社会助学组织名单及助学专业。


快速找到自己需要的辅导班


了解社会助学组织名单的查找办法,可以帮助考生便捷地找到自己需要的辅导班。


对于想接受业余形式辅导的考生而言,首先应当在社会助学组织名单中查找本地区有哪些社会助学组织,然后再根据助学组织的助学专业,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校打电话进行咨询。各社会助学组织一般从报名后就开始正式上课,大部分课程的教学安排在晚间进行,也有的是在周六或者周日上课,一些助学组织还为考生安排了考前的冲刺班。


由于各社会助学组织的辅导班必须在招到足够的生源之后才能举办,所以有时候也会出现因报名人数少无法开办辅导班的情形,而一些本来考生就比较少的专业,助学组织因为预见到无法正常开班,在登记注册时也不会提出此类专业的办班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小专业的考生就无法找到学校上辅导班,事实上,如果考生仔细分析一下各专业的开考计划,很多专业都有着相同的公共课(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考生可以通过不同专业之间的比较,找到相同课程的辅导。


还能找到这些学习方面的帮助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学习,省教育考试院经常会约请一些知名专家学者撰写自学考试课程的辅导文章,包括学习指导、题型分析、模拟试卷、试卷评析以及自学方法等,这些文章一般会刊登在《江苏自学考试》杂志上。


找一些以前考过的试卷做做练习有助于考生强化对课程内容的把握,考生可以在《江苏自学考试》杂志的“试卷选登”栏目找到以往考过的试卷,将这些试卷与专家撰写的试卷评析结合起来阅读,会使考生对课程的难点有更加深入的把握。2011年,《江苏自学考试》杂志还推出了电子版。自学考试的考生往往是孤军奋战,而按专业组成自学小组,对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也是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一条重要途径。


愿每一个考生都能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找到适合自己的辅导途径,在自考之路上多受到一份扶持,少感受一份艰难


中国教育前沿观察⑩:自考成为高等教育新亮点--来自浙江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报告(下)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1年12月7


据从浙江省有关部门获悉:在各类高等教育大发展的形势下,浙江自考事业稳步发展,2001年共有76.8万人次接受高教自考学历教育,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0%,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都能感受到自考的浓浓氛围。农村新天地的开拓,“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政策的出台,学习支持体系的构建,严格的质量保证机制的建立,众多自考生在各条战线重要作用的发挥,使自考享誉浙江,成为高等教育新亮点。

在浙江广阔的农村,自考已从过去的星星之火成为如今的燎原之势。90年代初,该省就开始全力推进自考向农村发展,他们打破农村自考仅在“农字号”专业设置上做文章的传统模式,实施“重点突破、综合试验和全面推进”的策略,“八五”期间重点在农村自考基地建设和宣传服务上加大力度,完善乡镇自学考试网络,健全规章制度;“九五”期间又在人才培养规格、专业开考模式改革、政策和助学上重点突破,开展高职自考、区域开考,建立一整套包括基层助学组织、文字及多媒体材料、计算机远程助学网络等内容的助学体系,经过10年探索实践,形成了一套良性循环格局,有力促进了自考在农村的发展。

据统计,在浙江,县及以下自考生人数占考生总数的比例从“八五”初期的35%上升到现在的65%,县以下乡镇村自考生从4%上升到如今的37%。面对蓬勃兴旺的农村自考局面,我国著名教育专家王承绪先生和潘懋元先生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们说:浙江农村自考的探索与实践,提出了高等教育通向农村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模式,其成果产生了巨大的效益和影响,对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建立农村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化社会,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浙江省通过构建完善以自考助学网络和学习媒体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自考生学习支持系统,致力于解决自考教育教学环节薄弱的问题。他们建立了遍及城乡的网络化社会助学组织,“九五”末期又重点进行县级助学中心和乡镇联络站自考生学习活动室的建设。一个由城市各类助学组织、31个县级助学中心、1200多个乡镇自考联络站、700余个乡镇自考生学习活动室构成的城乡贯通的学习支持网络初步形成。在此基础上,该省于1999年建立了自考计算机网络平台,进行自考网站建设和网上课件研制,开展计算机远程助学服务。作为被全国自考办确立的首家学习媒体综合改革试验区,浙江省在健全社会助学网络的同时,又大力推进以面向全体自考生为宗旨,以课程学习软件包研制及学习媒体供应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自考媒体建设。他们于1997年在全国率先将课程学习软件包列为教育考试科研课题,组织专家进行研制,至今有130门课程学习软件包正在陆续完成,70多门已经供应自考生。课程学习软件包的面世,使全体自考生、特别是农村基层自考生受益,它改变了传统自考“一纲一本”模式,有效地提高了自学质量和效率。在研制课程学习软件包的基础上,该省又在自学考试历史上首次建立了“报名时间提前、报考时订书、确保学者有其书、确保自考生有足够的学习时间”的学习媒体供应制度,并以此为中心进行自考各环节改革。自2000年起,该省自考统一调整为3月和9月报名、10月和次年4月考试。此举实现了自考从以考试为中心向以学习为中心的转变,收到显著成效。广大自考生尤其是农村基层自考生认为,改革后学习周期延长至5个月以上,提早明确报考课程和学习目标,提早拿到质量保证的学习用书,心里很踏实。在4月和10月考试的基础上,该省又顺应社会及自考生要求,增设了1月和7月考试,为自考生提供多次课程考试机会,使自考更符合课程学习周期和教育教学规律。

浙江自考的改革和实践一直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为自考事业发展和自考生成才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1998年末,刚到浙江工作不久的省委书记张德江就在一份反映浙江农村自考的材料上指示:“大力发展自学考试,符合国情省情”,“这一事业前途广阔,应再接再厉,继续巩固发展”。浙江省副省长鲁松庭更是亲自关心过问自考工作,并多次指示解决自考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1999年,省政府将自考报考率列入省级教育强县的考核指标,规定申报省级教育强县,自考人数占当地人口总数的比例不能低于5‰;同年,省政府规定,自考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允许其在全省范围内自主择业、户口随迁。此外,省财政税务部门还规定,举办自考教学辅导的单位免征教育劳务税。目前,浙江已成为全国出台自考政策最多、政策环境最好的省份之一。全国自考界有关专家一致认为,这些政策措施冲破了长期以来自考与其他高等教育间的门户阻隔,将对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加快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发展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通过阅读上面我们精选的几则新闻,想必大家对自考生已经有了基本的认知。我们知道当下中国大学生入学的比例已经非常高了,但是在过去这个比例非常低,如何实现自己的大学梦呢?很多人选择了自考。以下数据生动的展现了大家的学习热情,每年的报考人数都多大几百万、上千万人次

据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于1981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创立,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10日的新闻报道指出,自学考试25年来为广大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为行业部门岗位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累计有4870万人、1.8亿人次参加了自学考试,25年培养了本、专科毕业生730余万人,2900余万人次获得非学历证书。
通过上述数据以及以下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截至2018年,全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人数突破2.6亿人次,至少1430多万人取得毕业证书。至少7700余万人次报考非学历教育。我们必须为自考生点赞!
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544.69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48.72万人。

201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470.94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55.27万人。

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504.10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67.77万人。

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未呈现

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703.37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7.38万人。

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766.30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3.42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958.7万人次。

201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853.90 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3.12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 871.1 万人次。

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922.67 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4.28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 862.80 万人次。

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965 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62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 1103 万人次。

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1042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62.5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1051万人次。

200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988.82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55.19万人。

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956.27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54.23万人。

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1156.2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0.5万人。

200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1267.7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129.5万人。

200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1339.43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人数64.10万人。

200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1369.13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人数48.89万人。

199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1305.16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人数42.20万人。

199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高等自学考试报考人数1091.09万人,取得毕业证书人数31.87万人。其中,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人数3.55万人;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人数 28.3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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