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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法学院院史史料、实物征集暨回忆院史征文启事

问津学术 2021-09-17

来源:上海大学法学院


为了全面、详实地记录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生动展示取得的办学成绩,构建不同年代法学院人的集体记忆,激励全院师生和校友爱院荣院,努力为学院的快速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力量,经学院同意,从即日起筹建上海大学法学院院史陈列室。上海大学法学院现诚意向海内外校友、学院师生、曾在学院工作过的教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院史史料、实物,同时开展回忆院史征文活动。


01

上海大学法学院院史史料、实物征集启事


(一)征集范围和类

1. 征集范围

(1)复旦大学分校政治系、政法系、法律系(1978年-1983年)

(2)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1983年-1993年)

(3)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1988年-1991年)

(4)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技法律联合研究所(1991年-1994年)

(5)上海大学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1993年-1998年)

(6)上海大学法学院(1993年-2004年)

(7)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1994年-2004年)

(8)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年-)

2.征集类别

(1)文献资料:学院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工作措施、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资料(如重要报告、请示批复、任命书、会议记录纪要等);历任领导的工作笔记或手稿等;各个历史时期新闻媒体对学院事件的报道。

(2)证件证书:学院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校徽院徽、院训、纪念章等的实物和照片;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证件(如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学位证、饭票等)的实物和照片;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的派遣证、毕业合影照片、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获校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3)教材教具:教案(手稿)、听课笔记、教材(含自编教材)、教学大纲、试卷、课本、课程表、记分册等。

(4)刊物书籍: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书籍。有影响的学术著作和其他类型的专著、知名校友的事迹报道、学生社团刊物。

(5)照片影像:反映学院历史的老照片;历任领导的照片;反映院容、院舍及学院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各级领导视察学院以及接见学院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的照片;知名人士参观学院以及开展交流活动的照片;受校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老照片;反映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文体生活的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旧照片,例如学习和社会实践场景、校友毕业照等;其它有展示价值的照片。学院重大活动的音视频资料;知名学者、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影像资料;校友活动等视频资料。

(6)其他有院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史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捐赠人将个人所有的物品无偿捐赠给学院,物品所有权归上海大学法学院所有。

2.复制。物品所有人将物品给学院无偿复制使用,物品及其所有权都不发生转移。复制品所有权归上海大学法学院。

3.借展。物品所有人将物品借给学院展示使用。


(三)征集原则

所征集的各类史料实物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绩,体现学院的优良传统和办学精神,展示学院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四)征集办法

1.史料实物持有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与上海大学法学院取得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2.对于提供的史料实物,请提供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涉及人员的姓名和相关信息等。

3.所有史料实物学院将登记造册,办理签收手续并妥善保管。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并采用适当形式标注展示品的提供者。


(五)征集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4号楼上海大学法学院207室,邮政编码:200444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朱佳:手机18917983729 ,办公电话66135103     

侯文婷:手机15800838402 ,办公电话66135103    

3.院史专用公邮:shulawys@163.com

4.微信号:验证信息请注明“院史捐赠”


02

“记忆上大法学院”回忆院史征文启事

为营造更加美好的校友文化精神,丰富完善院史史料,我们向所有见证法学院峥嵘岁月的亲历者发出诚挚的邀请,期盼您能再回首,用文字诉说您心中那些同法学院有关的记忆,描绘那些或青春飞扬、或苦中作乐、或铭记于心的“法学院记忆”,使之薪火相传。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文对象

1978年以来,凡在母校学习、工作过的广大校友和师生员工。


(二)征文内容

回忆学院的发展变迁、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以及各个阶段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相长、师生情谊、院史掌故、取得的育人及教学科研成果等。


(三)征文要求

(1)文章要求实事求是、主题明确,选取能激励人、鼓舞人、鞭策人的典型事例,对后人有较好的教育和榜样示范作用,文字精练,行文通畅,文责自负。

(2)文体不限,字数尽量控制在2000字以内,若叙述的事件特别重要或复杂,可不受字数限制。

(3)最好能配相应的老照片,使文章图文并茂(照片要标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4)来稿请附上个人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时间、班级、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主要成就等),并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以方便联系。

(5)请允许我们有修改您稿件的权利。优秀稿件将在学院公众号发表或推荐至上海大学校友公众号刊登,并将酌情结集出版。

(6)征稿常年有效,稿件统一使用电子文档,请发至:shulawys@163.com


期待您的佳作

让我们一起分享那激情燃烧的岁月

一起为母校讴歌、祝福!


编辑:樊子琪

上海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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