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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法学院2018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

问津学术 2021-09-17
来源:青岛大学法学院
专业:法学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强烈的政治使命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优秀的职业道德、娴熟的法律技能和开阔国际视野的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施宽口径专业基础与“公益精神”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强化学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用法律视角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通过深化教学改革,既注重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训练,也重视学生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开发,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努力培养国内最优秀的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作为专业培养的根本目标。
二、培养能力
1.专业基本情况
青岛大学法学专业始办于1983年,招收两届法学专业专科生。1987年起招收经济法专业专科生,1990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8年起统一招收法学本科生。2000年法学院成立。2004年始招诉讼法、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2008年始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硕士研究生,并参与法医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教学工作。2010年法学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获得批准。目前,法学专业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建设工程的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是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单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培养基地,山东省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
2.在校生规模
法学专业目前共有在校生1025人。其中,本科生823人,研究生248人。
3.课程体系
按照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共计160学分,具体如下: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修满36学分
设置思政类(16学分)、体育和军事理论与训练类(5学分)、外语类(9学分)、心理及职业类(4学分)及创新创业类(2学分)。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满10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括核心课程和普通课程,学生至少修读10学分,其中核心课程至少修读6学分。核心课程设置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科学精神与科技前沿、艺术实践与审美体验、生态文明与生命关怀、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8个模块,学生至少选修3个模块且每个模块至少修读2学分,法学专业建议修读科学精神与科技前沿、生态文明与生命关怀、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等模块。
(3)专业教育基础必修课程,修满18学分
包括中国宪法、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刑法总论和法律逻辑学6门课程。
(4)专业教育核心必修课程,修满23学分
包括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分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和国际公法8门课程。
(5)多元\实践课程,修满 73学分(其中包括30学分的集中实践)
4. 创新创业教育
学院重视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项目。2018年,法学专业的在校本科生参与校级创新项目5余项,其中包括省级和国家级创新项目。
三、培养条件
1.教学经费投入
由学校统一核拨经费。2018年,学校和学院对法学专业的教学经费共投入591700元,生均经费577元。
2.教学设备
这一年,法学专业购置模拟法庭、案例研究中心、物证实验室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到位经费120余万元。
3.教学队伍建设
法学专业现设有六个教研室,分别为法理法史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民事法教研室、刑事法教研室、商法与经济法教研室和国际法教研室。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人,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21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30人。教授8人,副教授26人,讲师21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3人。专任教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满足教学要求。
每个教研室都有富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作为教学团队负责人,任课教师教风优良、品德高尚,深受学生喜爱。教学辅助人员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本科教学的顺利进行默默奉献。每位教师都能自觉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贯彻学校“育人立校”战略,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工作中。教师授课过程中,注重科教融合,能把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学科前沿知识融入到教学内容中去,效果良好。教师能够积极申报校级和省级的教改、教研项目,每年都发表一定数量的教学改革论文。学院重视青年教师的成长,创造机会,鼓励青年教师出国访问、国内进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以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4.实习基地
2018年,法学院新增两个实习基地,目前共有16个固定的实习基地,青岛市中级法院、青岛市检察院、各区法院、各区市司法局及律师事务所都与法学专业建立了良好的实习合作关系,每年都有法学专业大批的本科生、研究生到这些单位实习,见习法律职业的基本运作,提高法律运用的基本技能。
5.现代教学技术应用
图书文献资料:青岛大学图书馆图书、期刊及万方数据库、LexisNexis数据库等学术资源;法学院设有专门资料室,有《中国法学》等各种法学权威期刊,专业期刊可长期借阅。
拥有体现专业水平与特色的项目:物证技术鉴定、法医鉴定、模拟法庭、模拟联合国等。多媒体资源在实践教学中得到了充分应用,效果良好。90%以上课程有PPT课件,主要课程使用网络教学平台辅助教学。
四、培养机制与特色
1.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
学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合委员会,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人才互聘制度,实现优势互补,人才共享;协助法律实务部门对已办结案件卷宗的整理和研究,建立不同类型案例数据库,丰富教学实习基地教学资源,发挥高校理论优势和实务部门实践优势,有3个法律实务研究平台。青岛大学法学专业在青岛市推进法治建设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较好地适应了社会需要,也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高。
2.合作办学
引进社会力量,联合成立学院社会服务办公室,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教育与培训工作,更好的服务与社会。与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律师协会签署三方协议,成立律师学院,进行律师业务培训。
3.教学管理
严格规范各教学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每一门课程在正式开课前,由任课教师填写教学日历,设计好教学进度与教学内容,由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开学后由教师按教学计划表授课。新开课程,则由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组成听课小组,对课程进行指导,提出相应的建议。完善考试管理,合上基础课联合命题,集体评卷。进一步规范平台课考试管理,完善出题、印卷、送卷环节。强调监考纪律,要求监考老师严格履行监考相关程序,遵守监考纪律,加大巡考力度,确保考试有序进行。在课程教学过程中,院领导及各教研室主任不定期听课,每人每学年不低于五次,并填写听课记录卡存档。
开拓更多中外联合培养渠道,丰富国际化培养模式。加强与国内知名法学院系、律师事务所、法学教育机构合作,提供联合培养的不同模式和层次。鼓励教师外出参加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以开阔研究视野,提升教学水平。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强化法律专业核心课程体系改革,筛选14门左右的核心课程,重点推进法律实务课程体系改革和探索实务教学模式。
五、培养质量
1.毕业生就业率
根据学校公布的数据,法学专业2018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是68.19%(含考取研究生学生)。

公务员

15

8%

事业编

1

0.5%

选调生

1

0.5%

三支一扶

0%

律所

8

4.2%

国企

1

0.5%

非国有企业

43

23.44%

升学

57

32.4%

出国

2

1%

2.就业专业对口率
2018届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整体平稳,依托极高的司法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2018届毕业生的司法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为63.24%,据相关统计,排名全国第三),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集中在法院、检察院、公安、税务、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以及考取研究生等,就业专业对口率接近95%。
法学专业就业主要集中在:
(1)司法机构。各级法院、检察院、监狱是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主要去向。大约4.7%的学生考取法院、检察院、监狱。
(2)行政部门。有4.2%的法学专业的学生考取各地行政部门,录取率比较高。主要集中在公安、税务和其他政府行政部门。
(3)企业。法学专业的学生主要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为企业的并购、经营、破产以及雇佣关系提供法律支持。随着法治意识的普及,企业的法务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这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平台。
(4)专业服务机构。主要是律师事务所、法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专门的服务机构。该行业的就业近年来很受学生关注。
(5)考研。32.4%的2018届毕业生成功考上法学专业的研究生,选择继续在法学专业深造,考取名校率达71.93%。其中,1人考取浙江大学,2人考取复旦大学,1人考取南京大学,1人考取吉林大学,2人考取南开大学,1人考取厦门大学,11人考取山东大学,1人考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人考取天津大学,1人考取湖南大学(新疆籍维吾尔族学生),1人考取南京师范大学,4人考取中国海洋大学,2人考取辽宁大学,12人考取全国知名政法类高校。2名学生选择出国留学深造。考研率名列山东省法学专业学生考研率前列。
3.毕业生发展情况
法学专业学生主要的就业面向是国家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就业选择多元,路径宽。毕业生由于专业理论功底深厚,实践能力极强,在各自单位发展顺利,很多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4.就业单位满意率
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基础理论知识比较扎实,并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走上工作岗位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融入到团队中去,甚至可以独当一面。整体来看,就业单位对我校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满意率很高,这也反映出青岛大学法学专业培养学生的基本方向是正确的。
5.社会对专业的评价
社会对青大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评价很高,众多青大法学院校友的辛勤工作造就了青大学生在社会上的极高的口碑,并涌现了大批优秀校友。2018年,各区法院、市中院、市检察院、各大律师事务所多次要求学院提供实习学生,面临实习岗位多,学生少的局面,培养的的毕业生供不应求。
6.学生就读该专业的意愿
目前,学生就读法学专业,热情高涨。法学专业一志愿报考率为200%。2018年法学专业接收其他专业转专业学生20人。
六、毕业生就业创业
1.创业情况
基于法学专业的特点,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情况较少,一般都会选择在全国各地的司法机构、政府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
2. 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引导。学院安排专职学工人员负责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和学校对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和优惠政策,使毕业生准确把握创业优惠政策导向;二是强化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学院专门组织有经验的老师和社会精英,通过讲座、座谈等方式,对这些同学进行针对性指导,让他们了解社会现实需要,使他们在创业过程中少走弯路。面向低年级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培训,面向毕业生开展求职就业指导课程培训和模拟,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三是提升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水平。通过学院搭建了20多个专业对口实习单位,充分利用夏季学期,鼓励学生进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岗位实习,将所学专业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强化专业本领和工作能力,明确未来就业方向。五是深化大学生就业援助服务和帮扶机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依托学校和学院的支持,给与他们适当的经济补助。同时,发动学院教师利用社会资源,为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机会。
七、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分析及专业发展趋势分析
1.法学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分析
根据我国当前社会情况分析,对于法学专业的社会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自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社会大环境下法律专业人才仍处于稀缺状态,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专业法律人才。
(2)当前社会法律纠纷复杂多样,对于职业法律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不断提升。案件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对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法律职业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当前的中国是开放的中国,并且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与国外接轨的同时,各种法律纠纷也随之而来,更加需要的是能将国外法律法规和中国法制体系相结合的国际化法律人才。
2.法学专业发展趋势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全面依法治国蹄疾步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臻完善。面对就业率不高和国家对法律人才重视这两个矛盾的方面,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应该有自己的新标准和新要求。对于法学专业,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发展趋势:
(1)法学专业发展前景利好,仍然属于“朝阳”学科。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的讲话中仍然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对于高校法学的发展十分支持。
(2)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成为推动法治建设的主力军。高校应当转变传统的法学教育培养方式,法学教育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及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不仅仅是纸上谈兵。
(3)国际型法律人才受到重视。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不管是政治外交还是民事刑事方面的法律纠纷都离不开熟悉国际法律的专业人才。
八、存在的问题及拟釆取的对策措施
1.存在问题
(1)学生的人文素质和实践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2)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动机制尚未建立;
(3)法学专业师资力量略显薄弱;
(4)为社会服务的能力较弱;
(5)学院的硬件设施较差。
2.拟采取的对策措施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要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拓宽联合培养和国际化培养渠道,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加强我校与国内重点法学院法学所、海外高水平法学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双方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积极利用海外优质法学教育资源,形成灵活多样、优势互补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2)加强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合机制,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建立和完善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人才互聘制度,实现优势互补,人才共享;建立不同类型案例数据库,丰富教学实习基地教学资源,充分发挥产学研对教学的促进作用。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和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主讲教师既可以是本院教师,也可以是院外或校外教师;既可以是专业教师,也可以是实务部门专家;既可以是中国老师,也可以是外国专家。一门课可以由不同的老师分专题、分阶段授课,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的特长和优势。
(4)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宣传活动,建立实务教师带领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开办法律诊所、法律工作室等激励机制,实现教师带领学生参与法律实务的常态化;搭建普法教育平台,与媒体合作建设法律生活网站。
(5)改善实验、实训条件。引进模拟法务实训,实现学生全员参与、角色互换、教师远程指导;扩充现有物证技术应用实验室,更新、添置设备;丰富案例库素材;开展法律诊所教学,以法律服务中心为基础,建立各类法律诊所;扩大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
(6)努力打造国际化教育平台。引入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有计划地邀请国(境)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参加学术论坛。积极参与国外教育教学项目,争取更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积极探索学生联合培养,学院将探索与国外高校法学院联合培养模式,争取早日实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
(7)国际交流常态化。以美国、日本、韩国、香港和台湾为交流重点,积极拓展欧洲合作,不断拓展和加强与国(境)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深度合作,鼓励和支持教师出国(境)访学和参加国(境)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使国际交流常态化,打造我校法学专业的国际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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