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事宜的补充通知
各位考生:
4月8日,我校发布了《关于我校2020年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公安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在校表现考察表。近日,部分省(市)公安厅(局)给我校来函,要求往届本科毕业生(未就业)也需要提供在校期间表现情况。
为配合各省公安厅(局)做好本次考察工作,我校现要求上述有关往届生尽快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见附件),按照我校4月8日通知和4月9日《关于公安专业政治考察有关问题的说明》,按时提交考察表(本科毕业后已参加派遣就业的,可以不提交)。
特此通知。
关于公安专业政治考察有关问题的说明
4月8日,我校发布了《关于我校2020年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发出一天,数百名考生向研招办提出咨询问题。通过汇总整理,我们发现多数问题的提出是因考生未仔细阅读通知。为此,我校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解释说明如下:一、提交考察信息的考生范围不等同于进入复试的考生范围。4月中旬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我校方可测算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范围考生,我校将通知各省公安厅(局)开展政治考察;未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将不再通知考察。二、提交政审考察信息的专业范围,仅限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等两个一级学科下各专业。报考法学、法律、警务、电子信息、公共管理等专业的考生,本次无需提交任何信息,政治考察事宜将另行通知。三、在校表现考察表仅限应届生填写(往届毕业生无需填写)。考生在考察表中编辑填写个人信息后,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本科院校,由考察部门打印后填写、加盖公章。考生完成上述环节后,须先在“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考察表图片格式(.jpg),再通过EMS邮寄加盖公章的原件到研招办(公安大学应届生可以委托学校老师送达研招办)。五、考生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界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请不要漏填,也无需多填。六、已故家庭成员信息,须如实填写,并注明去世时间;信息已无法查找的已故主要社会关系,可不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多数高校还未开学,办理在校考察表将给部分考生带来不便,望考生能够克服困难,主动和学校老师沟通,按时完成该项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工作进度。考生如确定自己无法进入复试范围,可主动放弃信息提交,我校后期将不再安排复试。近期,“公大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正在办理迁移,给各位考生带来不便,请予以谅解!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http://yzb.ppsuc.edu.cn/)和迁移后的微信公众号“公安大学研招办”(yzb_ppsuc),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权威信息,我校将在上述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关于我校2020年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公安部统一要求,报考我校公安专业考生在复试前须参加生源地公安厅(局)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未通过政治考察的,不得参加复试。现就2020年政治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见附件),填写个人信息,交本科院校作出考察意见后,于4月1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5.75.197:8283/ASPX/Student/StuLoginJM.aspx),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及考察表扫描件,并于4月20日前将考察表原件邮寄至我校研招办(仅限中国邮政EMS)。4月1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同上),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进入复试范围考生信息发送至生源地公安厅(局),由生源地公安厅(局)组织实施考察,并作出考察意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一)报考公安学一级学科下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等4个专业,且初试总分315分以上的普通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及初试总分245分以上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二)报考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执法技术等4个专业,且初试总分265分以上的普通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及初试总分245分以上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三)已被我校录取的公安学一级学科下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等4个专业,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执法技术等4个专业的2020年推荐免试考生;(四)满足《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符合加分条件、加分后可达到上述分数的考生(4月10日前将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研招办邮箱)。(一)政治考察是公安院校研招工作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考生瞒报信息一经发现的,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信息的,我校将视其为放弃复试资格。(三)考生勿将考察表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四)考生生源地省份原则上为考生本科入学前(高考时)户籍所在省份;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且户籍已迁移至工作地的,生源地为工作地所在省份。(五)考生家庭成员指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六)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大研招办)信息发布。如有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yzb@ppsuc.edu.cn)与我校联系。(七)我校研招办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收件人:研招办;邮编:100038;电话:(010)83903086。深圳大学:做好采用线上复试、开学复核的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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