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一、提前了解《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务必在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前认真阅读《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2020/0518/c2242a78739/page.htm),凡是提交了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悉《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的所有内容。
二、按规定向我校上传材料
(一)上传的材料类别
考生应向本须知指定的邮箱(见后文)上传两类材料:1.资格审查材料;2.《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1.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应届生)。
(4)学生证(应届生)。
(5)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7)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和单科分均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各降5分。
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③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④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8)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9)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通过在线认证的方式办理学历认证,请到教育部唯一授权的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进行学历认证报告的办理,申请方法详见: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10)报考类别为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11)考生为在校研究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2)考生政审表(下载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2016/0704/c2168a64655/page.htm)。
2.《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请登录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2168/list.htm下载并打印《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仔细阅读后签名。
(二)材料形式及文件、邮件命名要求
1.材料形式
(1)资格审查材料的形式
每一项资格审查材料均需要扫描成一个单独的PDF文件,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如:张三资格审查材料)。
(2)《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的形式
请将签名后的承诺书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称:姓名+承诺书(如:张三承诺书)。
2.发送邮件的文件命名要求
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含因调剂转为法律硕士的考生)发送的邮件及附件采取独立的命名方式,见(1);其他考生的邮件及附件采取统一的方式,见(2)。
(1)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含因调剂转为法律硕士的考生)
将“张三承诺书”(文件)和“张三资格审查材料”(文件夹)打包成一个大文件夹,大文件夹名称: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姓名[如法律硕士(非法学)张三]。将大文件夹压缩成ZIP格式文件包作为邮件的附件,压缩包名称与大文件夹相同[如法律硕士(非法学)张三]。
(2)报考除法律硕士之外的其他专业的考生
将“张三承诺书”(文件)和“张三资格审查材料”(文件夹)打包成一个大文件夹,大文件夹名称:学院+专业+姓名(如法律学院民商法学张三)。将大文件夹压缩成ZIP格式文件包作为邮件的附件,压缩包名称与大文件夹相同(如法律学院民商法学张三)。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收件邮箱
1.材料提交的时间
复试考生应当在2020年5月26日16点之前,将包含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的ZIP格式压缩包发送到本须知指定的邮箱。
2.收件邮箱
请考生按以上要求及时准确将有关材料发送到下列邮箱,邮件名与附件名相同,即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姓名;学院+专业+姓名。
复试学院 | 复试专业 | 邮 箱(注意小写字母l)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法律学院 | 法学理论 | karilna@163.com | 王老师 | 021-39227369 15102116585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民商法学 | ||||
诉讼法学 | ||||
刑事司法学院 | 刑法学 | luxiaoge@outlook.com | 鹿老师 | 021-39227152 18021099312 |
经济法学院 | 经济法学 | limingzhe@shupl.edu.cn | 李老师 | 021-39227195 18621110707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
国际法学院 | 国际法学 | 742748830@qq.com | 孙老师 | 021-39227266 1510211679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zoujing060703@163.com | 邹老师 | 021-39227334 13916134161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
思想政治教育 |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新闻学 | Sdashupl@163.com | 严老师 | 021-39227557 13818755334 |
传播学 |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
政府管理学院 |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 | 15201968960@163.com | 单老师 | 021-39227436 15201968960 |
社会工作硕士 |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商务硕士 | huangxd@shupl.edu.cn | 黄老师 | 021-39227323 13868093367 |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 | heyesfj@163.com | 何老师 | 021-39227144 17765142123 |
(四)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处理结果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当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规处理。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
(一)2020年6月6日,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包括: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新闻与传播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国际商务硕士。
(二)2020年6月7日,报考学术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包括: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传播学。
具体场次与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微信等。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畅通无阻,确保能及时收到考务人员发送的信息并回复参加复试的情况。
(三)学校和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考生应当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和流程,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系统进行设备检测等准备,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研究生复试平台操作手册(考生版)。
五、网络远程复试考试规范要求
(一)考生应当诚信复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打开视频候考、进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二)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除考务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复试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应当认真遵守《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规则等纪律要求,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四)依据“两高”2019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定罪处罚。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信息办
2020年5月23日
北京大学法学院2020年港澳台、留学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成绩
2020年共计150+所院校接受法学调剂,当前一半以上院校已关闭调剂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