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做好生物医学研究院2020年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和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及各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调整。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纪检人员负责组织和监督对申请人材料的初审、考核、面试、录取等环节的工作,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3、根据当年度招生计划数和面试人数等具体情况,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的我院专家组成。
二、初审细则
1、成立由分管副院长和研究生秘书组成报名资料形式审查小组,按照《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调整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方式和考生提交补充申请材料的通知》的要求,对考生已提交的材料(包括补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方可进入专家组初审,对于提交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初审专家组,对考生的外语能力、学术背景、专业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初审,根据初审专家组评定意见,提出进入复试考生的建议名单。
3、根据专家组的初审意见与建议,原则上按照复审录取比例不超过3:1的比例择优拟定参加复审考核的候选人名单,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减。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审考核的名单。
三、复试细则
1、复审考核时间暂定5月底。通过复旦大学统一线上面试系统平台进行,具体时间、操作安排另行通知。
2、严格按照《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并对考生填报的培养类别进行确认。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过人脸识别验证。
3、各专业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副高及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的本专业专家组成,由专人负责面试全过程的记录和录音,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复试监督。
4、复试既进行学业知识考核,也注重能力、素质和潜质的考察。考核考生外语能力、专业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并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如身心健康状况、沟通交流能力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成绩评定:复试“专业综合素质”和 “专业外语”成绩满分均为100,各占50%比例计算总分。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现场独立评分,取专家组所给成绩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
四、拟录取
1、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招生名额和复试考核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经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按照研究生招生管理要求,若在职考生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则必须脱离工作单位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录取时不得变更。
五、其它说明
1、本细则适用于生物医学研究院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硕博连读博士生的招收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
2、申请材料的审核执行诚信一票否决制,如发现考生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3、2020级博士新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学年,达到学院要求的,可以申请3年毕业。
4、本细则如有与学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不一致者,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5、咨询电话:021-54237325.
生物医学研究院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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