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关于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统考)名单公示及相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按照教育部、重庆市相关要求,组织完成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初试、复试、调剂及成绩公示等工作程序。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并就相关拟录取情况作统一说明。
一、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020级法律(法学)交流群
2020级法律(非法学)交流群
注:以上公示信息为我校拟录取并上报教育部录取检查的信息,最终录取结果(含录取院系、专业、学习类型等)将以教育部审核批复为准。
总成绩折算办法: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成绩*30%
公示时间:2020年6月05日~2020年6月18日
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信息有任何疑问,均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反映。
联系电话:023-65111374 (研招办) 65103501 (纪委)
二、其他拟录取相关事宜说明
请拟录取考生于2020年6月08日后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实名验证通过后,按照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录取通知书》领取信息、《调档函》接收单位信息或《定向协议》单位信息等。具体填写要求及相关说明如下:
1、调档函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含少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均须将档案调入我校,须在研招服务系统中填写《调档函》接收单位信息,且在读期间不得将档案调离我校;录取类型为定向(含少干计划在职考生)无需将档案调入我校,在读期间我校不办理档案调入手续。
2、定向协议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说明,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含少干计划考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均须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少干计划考生签订国家标准格式的《少干计划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登录研招服务系统查看协议内容、填写定向单位信息等,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至所录取的学院,否则影响录取。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学校签字盖章,考生定向单位在读期间不得变更。
3、录取通知书
请拟录取考生在研招服务系统中选择《录取通知书》的领取方式和填写邮寄信息,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后发放给考生。预计发放时间为2020年6月底,请考生关注拟录取服务系统相关通知,注意查收。录取通知书遗失不补,请考生妥善保存。
4、体检报告
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于2020年6月20日前交至各所报考学院。
5、其他重要说明:如考生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必须为定向,且不得变更为非定向)需要变更,请在2020年6月15日前提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至所录取学院,由学院审核后统一上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修改。考生的录取类别在读期间不得变更。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