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级主管部门及湘潭大学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全面考察原则,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政治立场坚定的学生。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组长:肖冬梅
副组长:黄德华、欧爱民
成员:廖永安、吴勇、张义清、刘海鸥、吴建雄、顾敏康、李蓉、蔡高强
2、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3、复试录取监督工作
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博士生复试录取的督查工作,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审核和录取工作情况。
三、招生计划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21人(含硕博连读6人、申请考核1人)。
四、复试分数线与招生计划人数
1、2020年博士复试分数线
英语成绩 | 专业成绩 |
55 | 60 |
2、对于初试英语成绩在学校分数线下5分以内(含)的考生,经导师及学位点同意,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审核后参加破格复试。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复试科目 | 时 间 | 地 点 | |
专业英语 | 7月5日 9:30—10:00 | 法学院308会议室 | |
综合面试 | 7月5日14:00 | 诉讼法、刑法 | 法学院302会议室 |
7月5日14:00 | 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 法学院306会议室 | |
7月5日14:00 | 法理学、国际法 | 法学院308会议室 |
注:复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略有微调,请密切关注法学院公告栏的公告信息。
2、采用线上复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3、上线考生请及时到报考学院主页查询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有关复试具体事宜。所有复试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费为120元/生。
缴纳方式:转账(请备注:博士复试+学院+姓名)
户 名:湘潭大学
银行账号:4300 1510 2630 5000 0286
开户银行:建行湘潭湘大支行
5、复试方式按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结合进行。
(1)专业外语笔试
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内容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等。
c.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自然辩证法以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由院系具体组织和实施,成绩须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材料提交
考生复试前需向秘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2)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等。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4)以上材料若报名时已提交过,可以不用重复提交。
六、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最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50%×(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
2.录取要求
(1)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注意事项
(1)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领取调档函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湘潭大学(往届生:2020年7月31日前,应届生:2020年8月31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本人档案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告知我校,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
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复试监督和复议、体检等其他事项请参照湘潭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湘潭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未尽事宜由法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58293566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0年6月30日
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通知
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的通知,含名单
辽宁大学关于下载打印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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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法学博士,进入第一个;考医学、工学、理学等等的进入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