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
统筹考虑北京市和中国人民大学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展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为保障考试的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我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相关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招生考试相关的内容。考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提交材料时须签署《诚信应试承诺书》《考场规则》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考试的软、硬件设备及考场环境,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调试。联网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2020年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远程在线方式开展,具体内容包括:
(一)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7月5日中午12:00前,将个人微信二维码发送至指定邮箱,二维码注明“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
考生须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请将下述所有材料电子版按下述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pdf文件以“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命名,于7月8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指定邮箱:法学硕士fxxlyruc@163.com;法律硕士flsslaw@163.com;法学博士:jiaowubanshi@163.com。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现场确认后打印并签字的《报名信息表》扫描件/照片(可至网报系统重新下载打印)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的教育部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如暂无法取得请所在学校开具在读证明)、加盖公章的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3)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扫描件/照片。
(4)应届毕业生考试前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应试承诺书》《考场规则》扫描件。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说明:
考生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我院审核材料,以考生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在邮箱内提交的材料版本为准。
未按我院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考试。规定时间前未提交我院要求的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初试(在线闭卷考试)
1.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法学硕士考试
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官网(http://pgs.ruc.edu.cn/gats.htm)通知。
专业科目一(理论法学,满分150分):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
专业科目二(应用法学,满分150分):包括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国际法(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七门任选三门。
2. 港澳台法律硕士生招生
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官网(http://pgs.ruc.edu.cn/gats.htm)通知。
专业科目一(专业基础,满分150分):包括民法、刑法。
专业科目二(专业综合,满分150分):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
3. 港澳台博士生招生
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官网(http://pgs.ruc.edu.cn/gats.htm)通知。
专业科目一(专业考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或前沿问题等。
专业科目二(综合考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初试成绩将于法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
(三)复试(在线面试)
对于初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法学院将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为在线面试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满分50分。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考试过程要求
(一)考生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具体软件要求如下:
(1)我院初试、复试原则上使用Zoom平台,考试期间突发情况下将启用微信或其他软件进行视频。
(2)“双机位”要求。
“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要求使用带摄像头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与麦克风,但不得使用耳麦);“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要求使用带摄像头的手机等移动设备。“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第一机位设备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第二机位设备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完整的上半身,教师能够从第一机位看到考生的头和双手并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考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3)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双机位的两套设备(包括采集音频、视频的电脑、手机等设备以及电源、支架等设备),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需要确保声音、画面质量清晰,画面像素应达到高清:1080P(1080*1920)。
(4)考生须具备良好的网络环境(含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及手机数据流量)。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如配备充电线、电源、充电宝等)、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考试的应用程序。
(5)请提前进行软件安装设置和账号注册:
·请提前下载安装Zoom软件,并注册登录双机位需要的两个Zoom账号。用于第一机位的Zoom软件用户姓名为“姓名+第一机位”,用于第二机位的Zoom软件用户姓名为“姓名+第二机位”。
·请考生在双机位设备上均下载微信软件(备用),并注册登录双机位需要的两个微信账号,用于第一机位的微信用户姓名为“姓名+第一机位”,用于第二机位的微信用户姓名为“姓名+第二机位”。
(6)考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耳机、耳麦等设备。
2.独立应试空间。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考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考试无效。除考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考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3.两个机位设备内严禁在考试同时打开任何考试相关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4.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以及本人签好字的《报名信息表》、《诚信应试承诺书》、《考场规则》等。
5.初试必要文具:指定规格的答题纸、黑色字迹签字笔若干支。
(二)线上报到、测试
考生应当按照我院联网调试安排提前配置网络考试环境。考生应准备好上述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按照我院考务人员的指导,于7月9日上午8:30进入指定的Zoom会议室,进行在线报到、身份核验与考场网络环境测试(具体报到与测试的时间段、会议号和密码另行通知)。线上报到时考生当场宣读《诚信应试承诺书》《考场规则》,学院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未进行在线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正式考试。
(三)考试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考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考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考试终端设备退出考试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1.侯考
·笔试:
考生应于7月12日上午8:10前直接进入笔试视频考场进行身份核验。
·面试:
面试需提前20分钟在候考室(候考会议室会议号另行通知)等待考务人员通知并逐一进入面试视频考场。学院考务人员向考生展示《考场规则》,考生应认真阅读网络考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状态,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刻取消考试资格。
2.身份核验
考生将身份证与本人签订好的《报名信息表》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视频监考员、考务人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请考生务必使用高清的视频采集设备,确保复试老师、视频监考员、考务人员可以清楚看到并核验考生证件。
3.专业课笔试
考生须于7月12日上午8:10前使用双机位设备进入笔试视频考场,等待身份核验。进入考场后监考老师向考生展示《考场规则》,请考生出示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准备黑色签字笔作答。考生须提前打印指定规格的答题纸(模板将通过微信发布)以及黑色字迹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笔试答题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字迹工整、清楚,考生个人信息须写在装订线内,不得在答题纸上作其他任何标记。
请考生在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笔试结束后的10分钟内扫描答题纸并回传至指定邮箱中(回传邮箱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场考试。
考试时间:
7月12日 上午8:10 - 10:55(考生全程不得离开考场,不得擅自操作考试终端设备退出考试考场)。
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密码):另行通知。
4.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面试)
暂定7月18日左右举行。面试需提前20分钟进入侯考场候考。具体考试时间、侯考场及考场(视频会议号、密码)另行通知。
5.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老师、视频监考员、考务人员要求退出网络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四、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按照学校规定在法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成绩。原则上要求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能力面试成绩30分以上,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核算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
五、录取原则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报考专业,根据总成绩依序排列,择优录取。
法学博士: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报考专业及导师,根据总成绩依序排列。我院根据考生志愿与导师意愿,择优录取。原则上,每位导师限招1人。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违反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以上考试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我院本次考试所有通知(包括报到、候考、考试安排等与考试密切相关的消息)将通过微信发布,请密切关注。因考生错过通知影响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考生请根据后续通知要求提供当前使用的手机号以及考试应急电话,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接收学院通知。请及时接收短信、电话、微信的通知。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提前联系我院进行更改。
3、本考试办法未尽事宜,由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要求确定。
八、咨询方式
咨询邮箱:法学硕士fxxlyruc@163.com;法律硕士flsslaw@163.com;法学博士:jiaowubanshi@163.com。
考试当天,值班电话:法学硕士010-82509226,法律硕士010-62511339,法学博士010-8250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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