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不忘掘井人——谈谈吕鹤云老师对华师法学院的贡献和影响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官网
日月如梭,转眼间,吕老师已离开我们十年了!斯人已然远去,吕老师的言行举止、音容笑貌却仿如昨天,历历在目。尤其是法学院当下已成规模、发展势头正劲、教学科研以及学生活动等诸多方面好消息不断传来之际,我们更忘不了曾经对华师法学寄予厚望,并曾为之呕心沥血的吕老师。以下我想从华师法学专业的组建、中青年教师成长以及法学院事业发展等方面,谈谈吕老师的影响和贡献。
吕老师是华师法学院组织结构的奠基人。当今的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渊源于原华师政治系。正是吕老师等为首的老一辈教师,于1988年带领当时承担政治系法学概论教学的部分中青年教师,论证、设计并争取学校领导的支持,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大学校园首次开设了属于非师范专业性质的法学专业。这在当时的全国高等院校来说,也算是较早的一批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之一。以此为基础,吕老师等人再接再厉,于1994年发起开设了隶属于法商学院为院级框架的法律系和法学专业。与此同时,法学专业内部子专业的划分与设置,教师专业结构与年龄结构,法学专业在学科规模发展及重点发展方向等一系列开拓性问题方面,都在吕老师等人的辛勤努力下,有了初步思路和规划。从此,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专业首次有了自己相对独立性质的教学组织。也正是以此为依托,1995年,华师法律系首个硕士研究生专业——经济法专业诞生了;2004年,又取得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到如今,我们已有了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点6个;法学和知识产权等本科专业两个,并有与本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合作开设的法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一个。除此之外,我们还拥有一个“公共政策与法治”二级学科博士点。2013年,学院的法学学科被评为湖北省省级一级重点学科。本科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我们新的的素质型教学正逐步推进,已初见成效;学生辩论赛、学生司法实践等学生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甚至每年一度的大学生运动会,我们的学生也不敢示弱,敢于与一些传统强队竞风流,充分体现出法学院学子的精神风貌。个人以为,虽然不能说,没有吕老师等老一辈教师奠定的基础,就没有法学院的今天;但是肯定可以说,法学院今天的规模和荣耀,与吕老先生等前辈奠定的基础绝对分不开!
吕老师是华师法学院中青年教师成长的引路人。法学院存在的价值及其发展,取决于教学研究、学科发展以及以此为基础的人才培养;而这一切归根结底又取决于从事这些活动的教师队伍素质。对于教师队伍建设,吕老师一贯格外重视。且不说吕老师在掌握着青年教师引进的决定权时,严格从专业学历、研究成果以及教学表现等方面严格把关,就是从领导职位退下来以后,吕老师也不忘对中青年教师的传帮带。给我印象最深一件事是,在当年高教出版社面向世纪教材《法学概论》项目的申报和组织编写工作中,吕老师基于教材的代表性以及教材使用的广泛性,在联系有关主要高等院校骨干教师参与的前提下,对本系中青年教师给与了特别关照。在该教材的编写14名成员中,本系教师不仅多达5人之多,而且在3个主编副主编名额中,本系教师在其中担任着主编和一个副主编的位置;正是当年吕老师的有心栽培,在吕老师去世之后的教材后续修订再版过程中,我们华师法学院的几位教师在其中仍然发挥着核心作用。直至今日,该教材一直以来的较高发行量也从另一角度反映出吕老师对中青年教师培养的某种成效。吕老师对法学院教师培养的影响,在我院其他方面也有明显体现。事实上,法学院当前在教学、科研乃至领导岗位上的骨干,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吕老师主导引进、培养和帮助过的中青年教师。
吕老师是华师法学院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精神源泉。就实质和长远而言,这一点较之前两点跟为重要。吕老师给我们留下的第一笔精神财富是进取精神,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精神。令人难以忘怀的是,吕老师在身患重病、体质明显下降之时,还筹备发起并参加了《法学概论》第二版修订初始阶段的工作。即使后来第二版的主要修订工作由我们几位中青年教师承担,吕老师还是经常关心并给予指导。吕老师给我们留下的第二笔精神财富是其简朴、严谨的生活和工作作风,比如他从不打麻将、也极少喝酒,按时作息等等,在改革开放早期那种“宽松”甚至可说是有点“奢靡”的时代背景下,吕老师仍然保持着老一代人的那种简朴和严谨,着实难能可贵。看看当前扎实开展的“反四风”和“八项规定”,再回想吕老师在那种背景下的坚持,令人倍感唏嘘!吕老师留给我们的第三笔精神财富是坚持原则,敢说敢言。年纪较大的教师应该都记得,吕老师对本系青年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照顾有加,从不与他人争利;但在有关法学专业发展的一些根本性问题上,为了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意见,曾不止一次和有关领导据理力争,甚至“争吵”,丝毫不考虑这可能给自己个人带来的“后果”。在法治建设的今天,对于从事法律事业的人来说,胸怀正义,坚持原则,适当刚性一点,这不正是一种必备而且必须坚守的品质吗?
华师法学专业独立建院,是吕老师曾经的愿望;华师法学事业的发展,更是吕老师的梦想。如果吕老师泉下有知,看到华师法学今天所取得的成就和呈现出来发展势头,应该感到欣慰吧!(黄新民2016年5月)
吕鹤云教授生平
吕鹤云,男,1937年11月出生于湖北省武穴市,1960年7月在武穴中学读书期间即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9月考入华中师范学院政治系,1965年毕业参加工作。1965年7月至1968年1月期间,先后参加湖北省红安县“四清”工作、担任湖北浠水县团陂区副区长和湖北黄冈地委党支部书记;1968年1月至1984年6月,先后在湖北黄石市公检法军管会审批组任副组长、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审判员、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任副科长;1984年6月至1986年7月在黄石市委党校任副主任、副书记;1986年7月至今在华中师范大学任教,在此期间,担任华中师范大学法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法学教研室主任、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组长、中国法学会会员、湖北省法学会理事、湖北华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鹤云教授自80年代中期到我校任教后,就积极主持创建我校法学专业、法律系,是我校第一任法学专业负责人、法学学科的创始人。他在法学教学和科研岗位勤奋耕耘、成效卓著,他为推动法学学科的发展殚精竭虑,亲自参与并见证了法学学科的成长。
吕鹤云教授在科研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紧密联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孜孜不倦地在法学领域进行开拓性研究。共出版专著教材9部,他独著的《国家廉政论》是我国最早关注政府廉政问题的学术专著,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他担任主编的21世纪法学教材《法学概论》多次重印、再版,是本领域权威的法学教材。吕鹤云教授共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视野涉猎法理学、经济法、刑法、商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广泛的法学领域,一些重要的论文和观点被多次转载、广泛引用。上述成果亦多次受到有关部门和学术团体的奖励。
吕鹤云教授在教学工作中,始终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作风。在其教学生涯中,他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了近10门课程,且在这些课程教学活动中备课一丝不苟、旁征博引,讲课条理清晰、充满激情;吕教授在教学中不仅传授给学生知识、更注重方法的引导,他以正义观的启发来培养专业使命感的教学特色使学生们没齿难忘,他严以律己又严以律生的教学风格让学生终生受益。吕教授还特别注意提携后辈,关心年轻教师的成长,并尽力为他们提供无私帮助。正是这些努力,使吕教授屡次获得我校“三育人”先进个人、“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
吕鹤云教授在退休以后依然授业不辍、笔耕不已,关心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退休后,他还为法学专业研究生授课,并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就在他生病住院期间,依然还在为21世纪法学教材《法学概论》的再版修订费心劳神。
2006年12月11日8时44分,吕鹤云教授在湖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逝世,享年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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