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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一条微信,被处分!
回到单位后,肖某在没有核实“银行A要倒闭了”这个消息是否属实的情况下,使用本人微信号在单位“医保工会群”中发出通知:“请单位职工于本周内办理代发工资银行的银行卡,用于个人工资发放。因为银行A即将倒闭,现在已经在法院拍卖了。”
该微信消息发布后,立即被相关监管部门监测到,并把情况反馈至银行A和县网信办。同时,肖某发现她发布的消息有误,想撤回该消息,但此时消息已无法撤回。于是,肖某当即在群里内发出“此消息还未经过核实,请大家不要外传、转发”的信息。县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电话联系肖某及其同事询问事情经过,安排肖某将微信“医保工会群”解散,并向群内成员一一打电话解释,告知大家信息有误,不要外传。8月25日,县网信办分别对肖某和县医保局、县医保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了网信执法约谈。
被约谈后,县医保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学习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出台的《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以及《郴州市纪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反网络行为纪律规定典型案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2020年12月8日,肖某因在微信群发布不实信息,制造谣言,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纪外之地”。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肖某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轻信他人,并在微信群内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纪法观念淡薄,是导致她受到处分的重要原因。“微信群”“朋友圈”看起来似乎是私人空间,其实更多的却具有公共空间的属性。在网络虚拟世界中,传播的谣言经过数次转发后,其信息传播的广度与深度根本无法想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要把握好自身定位,坚定政治立场,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遵守网络行为规范,主动做文明上网的践行者和推动者,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痛惜!华中科技大学博导周军教授因工作积劳成疾去世,年仅4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