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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拟推荐单位公示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要求,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自学考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推荐工作。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评议,现对拟推荐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1年4月9日起至4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中心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立业大厦教育部考试中心自考综合处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82520092(自考综合处)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拟推荐单位名单及申报书
教育部考试中心
2021年4月9日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拟推荐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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