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520人
2022年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考生应按上述要求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3214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不参加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五、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
类别 | 专业 | 学制 |
学术学位(全日制) | 所有专业 | 三年 |
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 所有专业 | 三年 |
专业学位(全日制) | 临床医学、法律(非法学)、艺术、公共卫生、药学、农业、风景园林、护理、口腔医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能源动力、资源与环境、图书情报 | 三年 |
法律(法学)、体育、翻译、社会工作、教育、国际商务、金融、税务、应用统计、会计 | 二年 |
(二)学费
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财务处网站的收费公示(网址:http://cwc.suda.edu.cn/)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七、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的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此外,学校还设有各项捐赠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和国际交流奖学金;同学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等文件。
八、其它
1、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安排住宿等。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加大复试考核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实验技能、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将自我评价、个人陈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提交到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3、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苏州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任何考研书籍、历年试题等材料。
6、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uda.edu.cn/)。
7、为了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校后续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需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512-65227655、65227656,传真:0512-65112816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5006。
8、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编号 | 基层招生单位 | 联系电话 | 编号 | 基层招生单位 | 联系电话 |
001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除MPA外) | 051265880152 | 002 | 东吴商学院(除MBA外) | 051267162396 |
001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 051265882132 | 002 | 东吴商学院(MBA中心) | 051267162577 |
003 | 王健法学院 | 051265227483 | 004 |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 051265884409 |
005 | 体育学院 | 051267162123 | 006 | 文学院 | 051265880510 |
007 | 传媒学院 | 051265882065 | 008 | 艺术学院 | 051265880451 |
009 | 社会学院 | 051265880539 | 010 | 外国语学院 | 051265243012 |
011 | 数学科学学院 | 051265112082 | 012 |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 051265112418 |
013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051267873731 | 014 | 沙钢钢铁学院 | 051267165485 |
015 |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 051265880090 | 016 |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 051265882846 |
017 | 电子信息学院 | 051267871249 | 01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51265241203 |
019 | 机电工程学院 | 051269591643 | 020 | 轨道交通学院 | 051267501742 |
021 |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 051267164993 | 022 | 金螳螂建筑学院 | 051265880197 |
023 | 医学部 | 051265884128 | 024 | 附属儿童医院 | 051280696317 |
025 | 附属医院(附一院) 附属医院(附二院) 附属医院(附三院) 附属医院(附属独墅湖医院) 附属医院(其它医院) | 051267972900 051267783559 051968870672 051265955259 见网站公布 | 026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051267871131 |
027 | 护理学院 | 051265221437 | 028 | 音乐学院 | 051265883641 |
029 | 能源学院 | 051267163478 | 0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51262763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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