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复制定学校安全法、校园法制教育的建议!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35号建议的答复
教政法建议〔2022〕17号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学校安全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校安全尤其是学生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要依法处理,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您提出的制定学校安全法的建议和有关工作举措,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对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育部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落实《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与学校安全相关的制度规范不断完善,为学校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2019年7月,针对学校安全中的突出问题,教育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以下简称《意见》),构建了从加强预防、减少事故,完善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到严格执法、依法惩治“校闹”行为,再到多部门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意见》强调建立以保险机制为核心建立多元化的损害赔偿机制,要求学校不得推诿塞责,积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化解纠纷,学校确有责任的要依法、及时进行伤害赔偿。针对扰乱学校政策秩序的行为,坚持“联合治理”,发挥公安机关等部门重要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规定设区的市以上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建立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处理校园安全事件。
2020年12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021年6月,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职责,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教育部印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学校保护学生安全的管理职责。
2021年12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总结了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经验与做法,针对实践中的问题,突出将法治副校长纳入中小学治理体系、全面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的新要求,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办法》完善了法治副校长参与安全管理的职责,规定法治副校长“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020年以来,教育部在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过程中,专门提出了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着力解决幼儿园安全问题,该草案已于2021年4月12日正式报送国务院审议。
此外,教育部先后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针对学校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了相关的制度规范。
二是强化支持保障。一方面,强化校园安全资金保障措施。近年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采取一系列举措,支持学校开展安全工作。通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支持地方加强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建设。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0亿元。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中央财政相关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支持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另一方面,推动将安全教育纳入教材及课程体系。2021年10月,印发《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确定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5个领域30个核心要点,其中“领域5 安全应急与避险”包括了“校园安全”等相关内容及学科融入建议,明确了“进什么、进多少、进到哪”等要求。校园安全教育针对溺水和交通伤害、校园欺凌和涉及学生的网络电信诈骗等影响儿童青少年生命安全及健康的主要因素,引导儿童青少年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学会预防和规避危险,掌握应急常识和急救技能,提升信息素养,增强网络信息的辨别意识和能力。按照《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教育部2022年组织修订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和学科特点,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有机融入相关内容要求。
三是深化依法治校。2020年以来,先后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教政法厅〔2021〕1号)、《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教政法厅函〔2022〕3号),将学校安全有关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推动学校依法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充分保障校园安全。
学校安全立法工作关系利益广泛,涉及问题复杂,需要做好多个部门、多部法律之间的协调衔接工作,并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通过实践逐步积累经验、总结规律。近年来,教育部积极推进学校安全立法,已经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立法研究和调研工作,并形成了学校安全条例的草案稿。但是由于立法资源紧张,学校安全立法没有列入相关立法规划。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充分研究、吸取有关专家意见,为学校安全立法积累理论和实践成果。二是抓好现有规章制度的落实,特别是推动《规定》《办法》以及《意见》落地落实,有效发挥现有制度机制的作用。三是在研究教育法典编纂过程中,将学校安全予以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7月6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235号建议的答复
教政法建议〔2022〕4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法制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司法部、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历来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司法部等相关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系统谋划,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制定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政法〔2016〕13号),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进大中小学法治课程科学有序衔接。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道德与法治”课程,统编统用道德与法治教材;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设置法治教学模块;中职和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程,推进法学类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强化评价考核,将法治内容纳入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把学生遵纪守法表现记入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创新内容形式,着力增强校园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一)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自2016年开始,每年组织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通过网络在线学习、实践行动计划、主题演讲等形式,不断增强校园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2021年,参与宪法网络学习的学生人次超过83亿,经过学习测评产生了1.5亿多名“宪法卫士”。自2014年开始,每年在国家宪法日举办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由教育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师生通过网络连接同步视频参与诵读。2021年,有30万所学校的8000多万名师生参与了晨读活动。
(二)课内课外相结合开展法治教育。指导各地各校拓展法治教育空间,利用宣传橱窗、校园网站、图书阅览室等阵地,广泛张贴、摆放青少年以案释法读本、挂图。推动各地各校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结合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充分利用法院、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通过观摩庭审、组织模拟法庭、博物馆讲解等活动,开展沉浸式、体验式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在学校日常教学中,将宪法法治教育内容融入升旗仪式、开学毕业典礼、主题党团日和班会等活动,努力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教育。加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建设,充分发挥动漫、微电影、游戏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的教育作用。组织专家录制120节课时(5120分钟)培训课程,开发了覆盖500个知识点的121集微视频和多媒体课件等。开展法治文艺作品网上征集推广活动,创作宪法主题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并录制成MV在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在全国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设置“宪法法治”专栏,上线一批法治教育专题视频资源,供各地师生家长免费学习使用。充分利用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和全国新媒体普法矩阵发布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普法内容。2022年1月,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举办青少年普法专项答题活动,答题网友超过2.87亿人次,有29.8万所大中小学参与答题。
三、开展教师培训,逐步提升法治教育师资队伍水平
加强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师范院校法学院(系)培养更多更专业的法治教育专业师资。持续开展教师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举办“国培计划”法治专项培训,着力增强法治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和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印发《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教师〔2011〕6号)和各学段教师专业标准等,将法治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标准体系,在教师资格考试中加强对法治知识的考察,引导提升教师队伍的法治知识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
四、建立健全保障,注重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教育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青团中央等七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教政法〔2016〕16号),统筹社会资源开展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法治实践教育。会同司法部建设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成集学习、实践、互动为一体的5000平米智慧场馆,为学生打造智能化、信息化的法治实践教育体验空间。研究起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推进基地建设规范化和专业化。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深化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营造法治宣传教育良好环境,推动地方和学校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
五、推进深化协同,构建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普法机制
加强沟通协作,推进统筹整合社会普法资源,不断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发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进一步优化法治副校长来源结构,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会同司法部等九部门共同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重视推进家庭普法,会同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妇字〔2019〕27号),明确将培养儿童法治观念作为家庭教育重要内容。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范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政府的主导责任和社会的协同责任。配合部分行业部门,利用国防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等契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推进“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引导青少年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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