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从高等院校、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选派若干名在职人员赴日本攻读硕士学位,设行政、地方行政、法律、经济管理四个课程,各课程均为英语授课。无固定名额。日方面向全球选拔,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录取。3.选派专业及留学院校(有指定留学院校,无需自行联系)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5.申请时应为高等院校、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行政及地方行政: 1983年10月2日以后出生者;高等院校、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截至2023年10月1日,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TOEFL-iBT79分、IELTS(Academic)6.0 以上或具有相应的英语语言能力。* 法律: 1983年10月2日以后出生者;高等院校、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满四年以上;TOEFL-iBT80分、IELTS6.0以上。* 经管: 1983年9月2日以后出生者;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TOEFL-iBT100分(CBT 250分、PBT600分)、IELTS7.0以上或具有相应的英语语言能力;有GMAT或GRE成绩者优先,无GMAT、GRE成绩者,日方评审时将加试笔试。注意:托福、雅思成绩需在2年内,GAMT或GRE成绩需在5年内,如申报时成绩过期或暂无成绩,可提交其他英语水平证书同时由推荐单位出具达到申报要求英语水平的补充证明。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2年9月19-23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青年领导者奖学金”。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10月12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申请人自行将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2.日方指定大学各自组织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之后(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最终录取结果待日方全球统一评审(预计在2023年5月)后确定。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行政及地方行政课程、法律课程录取人员预计于2023年10月派出,经管课程录取人员预计于2023年9月派出。具体以日方留学院校通知为准。传 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5@csc.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1 | 2022年9月19日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按对外联系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2 | 9月19-23日 | 申请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3 | 10月12日前 | 申请受理 | 各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经公示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 |
3 | 2023年1-3月 | 评审 | 申请材料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提交日方;日方大学组织面试。(网报时请准确填写常用电子邮箱,注意邮件通知。) |
4 | 5月 | 公布录取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apply.csc.edu.c 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 印录取材料。 |
5 | 8-9月 | 办理派出手续 | 1.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可在录取后从“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联系方式。 2.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3.统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赴日签证及其他派出事项。奖学金资助由日方在录取人员赴日正式入学后按月发放。 4.自行联系日方接收院校确认赴日后有关事宜。 5.赴日机票由日方指定订票机构预定,航班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邮件通知。 |
6 | 9-10月初 | 派出 | 1.留学人员自抵达日本后10日内,按照所属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教育处(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2.因本奖学金录取人员既属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同时也是日本国费留学生,故需同时遵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录取后在线下载)及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外国人留学生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