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四)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儒学)研究生专项计划简介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三)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二),44人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一),140人
根据我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现公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四),公示时间:2023年6月1日-6月14日,联系电话:010-62804348,邮箱:yzb@ccps.gov.cn。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四)
以下内容请考生特别注意:
1.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下载打印附件体检表格,就近选择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于6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到付件一律拒收)寄送至研招办。非统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院(研究生院)82楼206室
收件人:研招办
联系电话:010-62804348
2.目前公布拟录取结果为初取意向,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单经我校(院)公示、经过教育部及北京市主管部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我校(院)将与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院)。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院)。
4.定向培养协议签订、档案调转及其他录取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附件: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