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实施方案》围绕“赋能”和“提升”,提出5方面19条政策措施。一是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再遴选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能技术人才。
二是夯实职业院校发展基础。对“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在储备项目库中新增200所左右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加快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三是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100个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重大任务。
四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发挥职教集团(联盟)、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
五是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加大金融、投资、财税、土地、信用等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支持地方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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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不断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持续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结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人力资源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统筹推动教育和产业协调发展,创新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接续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完善落实组合式激励赋能政策体系,将产教融合进一步引向深入。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
1.培育遴选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推动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出台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地培育遴选一批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立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体系。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优先考虑从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中产生。
2.在重点行业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能技术人才。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打造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行业协会和促进会,推动行业组织更好融入产教融合改革。
3.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标准。启动遴选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从央企、地方国企、实力突出的民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遴选打造相关行业领域产教融合改革的领军企业。引导各地加快培训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按时完成全国1万家以上的总体任务。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库,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认定标准,建设培育本地区产教融合型企业。
(二)夯实职业院校发展基础。
4.系统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对“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相关储备院校和项目。
5.扩容产教融合储备项目。在“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项目库中,新增200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对纳入储备项目库且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重点支持。
6.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鼓励引导职业院校,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三)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7.加大实训基地支持力度。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水平。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100个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重大任务。
8.引导实训基地建设方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优先考虑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以及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领域的实训基地建设,辐射带动相关产业领域的实习实训、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
9.优化实训基地建设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促进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便利化。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0.丰富产教融合办学形态。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创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推动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育培训基地。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延伸职业院校办学空间。
11.拓展产教融合培养内容。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
12.优化产教融合合作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通过企业资本投入、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13.打造产教融合新型载体。打造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的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挥职教集团(联盟)、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
(五)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
14.制定出台支持政策文件。在全面梳理现有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举措的基础上,针对产教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创新激励扶持举措,形成指导性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支持地方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
15.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引导保险机构开发产教融合相关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
16.加大投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17.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8.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探索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
19.加大信用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例行检查、专项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便利,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宣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牵头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各地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健全协调机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二)营造良好氛围。召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经验交流现场会。组织遴选并编辑出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典型案例,推介有关地方、学习和企业的经验做法。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三)强化经验推广。各地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有效措施,要及时在省域范围内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措施,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报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以上升为制度性成果的,及时总结提炼,并推动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符合条件的在全国复制推广。
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刘明、副司长孙志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副司长马宏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共同出席发布会,介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情况,并就出台《实施方案》的考虑、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产教融合试点、资金支持政策等方面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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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 刘明:我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单介绍,然后回答大家的提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对促进就业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方案》,是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内在要求,是统筹解决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两张皮”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8部门联合印发的《实施方案》,是一份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性文件,围绕“赋能”和“提升”,提出了5方面19条政策措施。
在赋能方面,我们主要通过“试点、政策、资金”三个抓手,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
一是试点赋能。2021年,我们遴选了首批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63个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方案》提出,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再遴选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主要目的就是要推动试点城市和企业当好改革“先遣队”,出台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加快形成“头雁效应”。
二是政策赋能。《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主要考虑就是要让“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支持政策看得见、摸得着,让产教融合型企业真正尝到甜头、得到实惠。在这方面,《实施方案》针对每一方面都列出了具体支持措施。下一步我们还将大兴调查研究,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面临的问题,研究创新激励举措,形成指导性政策文件。
三是资金赋能。本次《实施方案》的一大亮点,就是重点梳理总结了三类资金渠道,分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此外,还有各级财政资金、开发性金融、商业贷款、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可以说,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撬动,各级各类资金协同发力、共同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投融资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在提升方面,《实施方案》聚焦难点堵点问题,通过针对性政策措施和务实工作举措,力争实现“三个提升”。
一是提升专业体系。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必须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匹配度不高,专业链对产业链没有形成有效支撑。《实施方案》旗帜鲜明提出“一优先一加快一改造一撤并”。优先,是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是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是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是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主要目的就是,推动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切实做到“学科跟着产业走、专业围着需求转”。
二是提升实训水平。“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100个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施方案》聚焦这一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组合投融资支持,优先支持一批产业对接紧、辐射带动强、实训效果好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将实训基地打造成为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的重要标志、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
三是提升融合深度。过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情况。《实施方案》针对“校热企冷”的情况,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支持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通过这些措施,打消企业的顾虑,变“一头热”为“两头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同时,对各地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举措,我们将及时总结提炼并在全国复制推广。
答记者问
红星新闻记者: 请问当前出台《实施方案》,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有什么考虑?
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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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一个“小切口”,对于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人才强国、全面提升人口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赢得大国竞争主动的迫切需要。前不久召开的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既需要问鼎学术巅峰的一流科学家,也需要扎根生产一线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比如,在航空发动机这样一个尖端领域,因为结构复杂,零件非常多,大到组装发动机叶片,小到拧螺丝,都需要大量熟练技术工人。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能够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创新变为现实、设计变成产品、技术转变为生产力,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保持强大韧性、行稳致远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建设人才强国、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要实现人口高质量发展,将越来越依赖于人口素质提升。当前,我国有1万多所职业院校、3000多万名在校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上已占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蕴含着巨大的人才红利。办好职业教育,将对建设人才强国、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在我国这样一个规模巨大的经济体里,要支撑14亿多人口的社会整体迈进现代化,需要规模巨大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从这个意义上讲,要建成人才强国,就必须建成既有规模、又有质量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坚定不移推进产教融合。
第三,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保障民生、促进就业的现实要求。职业教育让更多的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对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职业教育也是一种就业教育。近年来,中职、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超过95%和90%。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就是要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让劳动者更加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增强劳动者求职择业能力、稳定就业能力、转岗转业能力。
中国之声记者: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请问近年来教育部在推动产教融合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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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林宇:近年来,教育部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把产教融合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不断健全产教融合办学体制机制,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一是从法律上规范产教融合,健全完善产教融合的制度保障。积极协调推动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去年五月,新颁布实施的职业教育法在深化校企合作、搭建产教融合的路径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明确了鼓励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诸多举措,新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奖励、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二是从政策上引导产教融合,有效凝聚产教融合的工作合力。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面向重点领域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一大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教育部公布确定两批次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有效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形成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发布《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强调职业院校教师要紧跟产业发展,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职业院校在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方面的融资支持力度,等等。三是从专业上匹配产教融合,大力提升产教融合的服务能力。主动适应经济结构和产业变革,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覆盖全部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的1382个专业。加大先进制造、“双碳”、养老托育等国家战略和民生重点领域的专业布点。四是从氛围上倡导产教融合,有效增强产教融合的吸引力。抓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宣传贯彻,持续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遴选百余家规模以上企业或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参与办赛,赛项已覆盖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各个专业大类。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产教融合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创新合作模式不断涌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互相促进的格局正逐步形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逐步提升。
新华社记者:大家普遍关心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资金支持政策,请问有哪些实质性真金白银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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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 孙志诚: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加大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资金支持力度,不断拓展资金支持渠道。刚刚刘明司长提到,《实施方案》重点梳理了三类资金渠道,分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下面,我重点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三类资金渠道。
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十四五”时期,我们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对纳入储备院校清单,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我们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积极支持。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在原有储备院校清单基础上,增补支持200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支持力度。
二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实施方案》提出,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我们每年3月前后、6月前后、11月前后将组织各地申报。各地要准确把握支持范围,提高项目前期推进效率,确保申报时已完成可研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我们将会同财政部门积极予以支持。
三是中长期贷款。我们将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积极支持。需要强调的是,职业教育中长期贷款,支持的是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低的职业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技术设备,请各地准确把握资金使用方向。
除了以上三个渠道以外,还有各级财政资金、商业贷款、开发性贷款、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可以说,近年来对职业教育投入偏少的局面,已经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希望各地弄清吃透各种资金的支持范围、方式和申报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支持合力。
上海证券报记者:《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拓展产教融合培养内容,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也提到“在技工院校中普遍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请介绍一下相关工作进展以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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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 王晓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将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融为一体,培育德技并修、技艺精湛的技能劳动者和能工巧匠的技能人才培养方式。开展工学一体化工作可以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专业学习和工作实践学做合一、能力培养和工作岗位对接合一,是实现技工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突破口;是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拓展产教融合培养内容的重要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在全面总结相关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制定了《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按照“以专业和课程建设为主线,以评价标准为指引,分阶段稳步推进”的原则,明确“五个一体化”主要工作任务,即制定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工学一体化教学资源,应用工学一体化教学方法,建设工学一体化教学场地,加快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五个一体化”建设,保障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落实落地。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百千万”目标,即建设100个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专业,1000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培训10000名工学一体化教师,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的主要方式是校企合作。截至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了数控车工、汽车维修等31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在360余所技工院校试点,同时启动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制造与装配等72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开发工作。遴选并公布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等50所技工院校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各培训基地正按计划组织工学一体化教师参加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总结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启动第二阶段(2023年9月—2024年12月)工作,重点是增加30个试点专业和300所技工院校进行持续推进,组织开展3500人次师资培训,组织评选一批精品课程和示范专业。
南方都市报记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请问财政部在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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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副司长 马宏兵:近年来,财政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2018-2022年,全国财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1.8万亿元,年均增长6.2%,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转移支付资金1263亿元,年均增长12.7%。2018-2022年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增幅比普通教育高1个百分点,落实了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在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组织部分省份,开展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工作,对产教融合度高、实训教学成本高的专业,将适当提高其生均拨款水平。
二是支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引导地方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根据区域或行业职业教育的需要,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推进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三是支持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校企共建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促进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
四是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吸引更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下一步,财政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各地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提供有力支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的问题想提给人社部王司长。您刚才讲到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的主要方式是校企合作,请问技工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有哪些特色和优势,具体有什么措施?
王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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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源自企业。计划体制时期,多数技工学校由企业兴办,实行“产训(生产和培训)结合”,与企业形成了天然的紧密联系。企业所办的技工院校,其实习实训条件更接近生产实际,培养的学生更符合企业需要,所办专业与企业生产结合更紧密,特别是一些特有工种相关的专业往往无可替代。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校企联系日益深入,经历了从校企结合到校企合作,再到校企融合的过程。因此,技工院校在招工招生、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职业培训、内部管理、质量评价等方面普遍与企业深度合作,通过多方努力,实现行业企业得人才、职工学生得技能、技工院校得发展的多赢目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推动技工院校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21年先后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和《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支持技工院校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积极推动企业和优质技工院校多元主体组建技工教育联盟(集团)。
技工教育联盟(集团)是技工院校、行业企业等组织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而形成的合作方式,其本质是校企深度合作,通过共建共享,提高场地、设备、师资等利用效率。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了第一批32所示范性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院校。通过技工教育联盟(集团)的建设,主动吸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工院校专业规划、课程建设、教材开发、教学实施,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培养。促进校企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和技工院校与企业深度融合的工作网络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完善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产教融合新型载体,引导企业深度参与技工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不断优化产教融合合作模式,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年来我国持续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工作,请问目前进展情况如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刚刚刘明司长也提到了试点赋能,下一步将通过哪些政策来推动落实?
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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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试点工作。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从2019年开始,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前期,我们开展了首批试点工作,将21个城市列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将63家企业列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经过两年多建设,全国已培育5247家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对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产教融合逐步成为试点城市产业发展的强大引擎、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
本次,《实施方案》提出,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前期,已经有26个省(区、市)评选了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将优先考虑从省级试点城市中产生。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遴选办法,完善标准体系。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工作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在这里我想强调一点,试点不是目的,目的是支持推动各地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探索,真正拿出一批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真正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和“牵引绳”。
借此机会,我还想做个预告,为了总结推广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的经验成效,下周我们将在四川省宜宾市组织召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经验交流现场会,欢迎各位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报道。
南方日报记者:产教融合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办、国办去年12月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本次印发的《实施方案》等都对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出明确要求,请问教育部对此有哪些新举措新成果,未来还有哪些工作要开展?
林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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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教育部启动实施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推进工程,并列入部工作要点和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年度工作要点,产教融合是贯穿工程的一条重要主线。当前,教育部正以“一体两翼”为改革载体,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和组织优势,全面推进工程实施,推动产教融合走深走实。
具体来讲,就是以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为“一体”,选择有迫切需要、条件基础好、改革意愿强的省份,部省协同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优化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目前部分省份已启动试点。以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为“两翼”,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优先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以“一体两翼”为载体,推动产教融合的具体实现路径。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提高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双向互动。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校企之间人员合理流动,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推动实践中心服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我们将围绕职业教育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定位,以产教融合为重要抓手,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推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促进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网记者:《实施方案》提出要遴选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请问对第二批试点城市有哪些遴选标准?
孙志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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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们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前期,我们请各地认真总结了第一批试点城市的成效、经验和问题,结合最近的几次调研,我们发现,一个城市产教融合做的好不好,不在于职教的体量有多大、专业有多全,而关键在于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结合得紧不紧,是否形成了良性互动。有的城市职业院校学生数量多、专业包罗万象,但是人才培养不精准、不聚焦,培养再多人,都难以发挥出支撑作用,教育和产业还是“两张皮”。我们确定第二批试点城市,要更注重教育和产业的适配性,这是最重要的遴选标准。也就是说,一个城市职业教育体系不一定那么大、那么多、那么全,但是职业教育的总量、结构、质量,一定要与当地产业需求相匹配,二者要相互交融、互为支撑,真正做到有机融合、良性互动。
下一步,我们要指导有关地方进一步聚焦,将现代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把那些教育与产业适配度高、融合度深、支撑性强的地方,纳入第二批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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