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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举行磋商
双方就具体合作达成以下共识:
一、双方积极评价中日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运行情况,及开通直通电话事宜取得的重要进展,确认加快后续工作,尽早建成并启用电话。双方同意继续开展防务领域交流。二、中国海警局与日本海上保安厅愿进一步合作打击海上跨境犯罪,继续推进海上执法人员、海警院校学员交流,加强在多边海上执法合作机制下的合作。三、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将继续在《中日海上搜救协定》框架下,深化海上搜救领域务实合作。双方回顾了今年两国地方海上搜救部门举行的通信演习,确认进一步加强合作。四、双方同意积极开展应对海洋塑料垃圾的双多边合作,办好2023年中日海洋垃圾合作专家对话平台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中日海洋垃圾研讨会。五、双方同意继续共同打击非法捕鱼,开展北太平洋渔业资源养护、鳗鱼资源保护等方面合作。同意通过谈判磋商解决渔业领域存在的问题,争取尽快重启中日渔委会,全面落实《中日渔业协定》。六、双方就开展海洋科研、发展蓝色经济创新技术等领域合作交换了意见。同意继续加强对口部门交流对接,增进了解和互信。今年是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成立十周年。双方回顾总结了十年来机制发展历程,充分肯定机制对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维护海上和平稳定、完善涉海机制建设、促成务实合作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双方一致认为,应着眼国际地区局势演变和中日关系大局,加强战略思考和顶层设计,更好地发挥机制作用,加强对话沟通,努力缩小分歧、扩大合作,为实现东海长治久安作出贡献。双方原则同意,明年适当时候举行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第十五轮磋商。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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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徐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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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王吴恺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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