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便民利民十项措施》
积极出台《便民利民十项措施》
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近日,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便民利民十项措施》,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我院《便民利民十项措施》立足检察业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始终。
01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依法打击扰乱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犯罪,建立与相关企业的服务及联系机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
02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及时监督纠正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健全与市场监管、水务、生态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活动合力。
03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监督活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和“四个最严”专项要求,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物、窨井盖缺损治理等专项监督活动,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头顶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
04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强制报告落实,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开展校园欺凌防范、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净化校园周围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05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宽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渠道,坚持“应救尽救”“能救尽救”的原则,及时开展司法救助。
06优化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完善联合接访和答复信访人制度,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网络办公平台,方便群众来电或线上进行综合业务咨询。
07开展律师预约服务。采取电话、微信预约等方式为律师查阅案卷、律师会见等提供便利,做到“最多跑一次”。
08全面开展公开听证。对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和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等,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认真听取各方意见。
09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深入推进法律监督专项检查行动,对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有效发挥检察监督作用。
10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利用开设法律讲堂、发放宣传资料、在群众集中区域设置法律咨询点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检察职能,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度。
为民办实事永远在路上,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便民利民十项措施》的出台为契机,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融入到全区人民群众的具体生产、生活中,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备注: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