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安徽一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被诉
据中国检察网1月27日消息:日前,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苏民(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民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苏民利用其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项目拆迁、工程款拨付、消防检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苏民简历
苏民,男,汉族,1958年10月出生,安徽固镇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10月退休。
1976年12月至1979年9月 蚌埠市固镇县任桥公社下放知青;
1979年9月至1981年7月 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生;
1981年7月至1996年1月 阜阳行署公安处办公室办事员、干事、政治处副科级干事(其间:1989年8月至1991年10月在亳州市高卜乡挂任村支部书记);
1996年1月至2004年9月 阜阳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
2004年9月至2012年2月 阜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颍州公安分局副县级局长;
2012年2月至2014年3月 阜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 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 阜阳市公安局调研员;
2018年10月退休。
来源:中国检察网、安徽纪检监察网
编辑:徐栩
往期 ·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