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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周杰伦到西安公安自首

2017-05-01 多棱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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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天晚上,古城西安有一个台湾歌手周杰伦的个人演唱会,叫什么《地表最强》,现在看这次演唱会名副其实是地表最强!


演唱会快结束的时候,第一排一个歌迷拿着灯牌在凳子上跳。据负责此次演唱会安保的人士说:第一,灯牌是不让带进场的;第二,不允许在凳子上跳。场上的凳子都是连体的,如果一跳凳子倒了,很容易出现踩踏事件。因此,场上公安禁止歌迷持灯牌跳凳完全是从安全考虑的。


可这个时候的台湾歌手周杰伦是怎样表现的呢?



周杰伦说:“这位公安,哈喽!你不要弄丢我歌迷的灯牌知不知道,你要控制秩序你把他灯牌丢了干嘛?你给我滚出去!哎,我在和你讲话你有没有听到,你给我滚出去,我就撵你!”


事后,周杰伦明白了真相做了道歉。道歉到是可以,但这不影响对他的法律处罚。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如果道歉可以,那么要法律干什么?



周杰伦的歌我从来就不听,不是不喜欢,也不是唱得不好,是我听不懂,咱无权评价,我只见他在台上走来走去,不住地说着什么,然后再唱一段,一首歌曲就演绎完了。


他歌迷不少,这些歌迷都能听懂他唱什么。我不反每一个喜欢风格不同的歌手,就是个玩儿嘛。被喜欢的歌手更要遵守法律,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对执行公务的警察大肆侮辱,那是要付出代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障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障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咱西安的警察绝对不是像有人说的那样是什么店小二,是堂堂正正的人民警察,你们该拿出你们该有的举动。这一点儿还应该学学北京的警察,无论是谁,无论多大腕儿,只要违法犯罪了,咱照样依法处罚你!


一切事情,依法就行。当然,建议周杰伦先生去西安公安自首,如果能取得谅解,咱也赞同不处罚。


来源:瓜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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