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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优秀的辅警单列招录人民警察

2017-05-29 多棱镜

综合长沙市人民政府网、警眼看天下



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司长盛桂英2016年曾指出:今后,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入警。

盛桂英是在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与培训会议上说这番话的。她说,《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即将下发,其中意见中明确了“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和条件。今年,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部明确“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和条件。

盛桂英称2016年,在标准和条件还没有确定前,各地可以结合实际进行探索,但要从严把握标准和条件,严格控制招录数量,形成竞争的态势。


2017年4月1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长沙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虽未明确规定“特别优秀的辅警”这一标准,但首次明确规定:建立薪酬动态调整机制,专门招录服务满3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辅警。


规定第五章 职业保障

 第二十一条 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辅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意见,设置岗位工资标准,建立薪酬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招录人民警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辅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时,单列部分招录计划,专门招录服务满3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辅警。

这也许就是对特别优秀的辅警最好的注解,也是开全国先河,按照科学绩效考核方案,公开考核,落实有效监督,将为优秀的辅警特别是为有能力且愿意投身公安事业的辅警将是重大利好消息,预计其他省市参考此规定的可能性较大,辅警的春天我们已经看到绿叶发芽!我们翘首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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