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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批准, 廖建宇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2017-06-04 多棱镜

  6月2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和省委关于廖建宇同志任职的决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正谱主持会议并宣读中央和省委的决定。



  中央批准:廖建宇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省委决定:廖建宇同志任辽宁省纪委委员、常委。



  李希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决定廖建宇同志任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辽宁省委和省纪委领导班子建设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对辽宁纪检监察工作的大力支持。中央决定廖建宇同志来辽宁工作,是对省委常委班子和省纪委班子力量的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省委坚决拥护和服从中央的决定。



  廖建宇表示,完全拥护、坚决服从中央的决定,在新的岗位上,要以学强身、对党忠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干立身、勇于担当,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和修复辽宁政治生态作出应有的努力。要以廉洁身、严格管理,始终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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