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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强奸?结局让人惊讶!

9月25日,20岁的广东中山市杨某,(珠海某学院学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时长为7秒、一女子在公交车“被猥亵”的视频,并称事发地在中山,相关视频和言论被网友转发引起关注。



视频中一女子由公交车后部冲向后车门试图逃离,遭一男子强行抱回公交车后排。期间女子大声哭叫,但周围乘客与司机始终未进行劝阻。


在视频流传初期,由于此视频中发生的事件,时间地点均无法核实,引发不少网民及媒体的大量猜测,各种版本包括贩卖人口、猥亵、强奸等五花八门的故事广为流传。也有一部分网民表示不能轻信传言,最好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有些吃惊的是,网民们的愤怒除了聚焦于一条网传的不知真假的视频片段外,很大部分是针对一名网民@小36507 。


@di:当情绪和立场跑在真相前面,愤怒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被谣言指挥着跑!


@短发rich:一句年少无知就可以盖过???


@Darcy_Zty: 恕我直言。你这样的人真的恶心。


到底是什么引发了网民们一致的愤怒?


起因在于他发布的一条朋友圈:



网民@小36507在朋友圈自称在公交强奸现场拍摄了视频,并称视频拍摄地点在中山。


凌晨,网民@科学永不止步看到此消息后十分生气,第一时间将此讯息在微博公开并报警:



微博发出后引起热议,转发量截止目前已达五万以上。


中山公安、中山公交无辜躺枪


所以,中山公安躺了一夜枪,微博评论达到了一万余条。



不仅仅是中山警方,中山公交沉寂了半年的微博也被网友“攻陷”。



刚刚警方回应,@平安中山:谣言!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昨日下午,广西北流市公安局发出了公交车事件的调查结果。

通报称,2018年9月25日15时30分许,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其表姐苏某某在北流汽车总站被一名男子强行带上了一辆公交车。接到报警后,北流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经对双方当事人及证人询问后,调查结果如下:罗某荣(男、北流市人、20岁)与苏某某(女、北流市人、20岁)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

通报显示,9月25日15时许,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协商过程中,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的公交车。当晚,苏某某自行返回北流家中。26日上午,罗某荣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北流市公安局决定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发现网上流传有“公交车上女子被男子猥亵、抢劫……”等虚假信息。警方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9月25日晚间,一段公交车上男子暴力对待女性视频疯传网络,引发网友热议。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公交车内对一名女子进行搂抱、拖拽等暴力行为,女子哭声惨烈,公交车内其他乘客无人制止。


历史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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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接受处女检查,才能当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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