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爱老年人 黎塘法庭巡回审判两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原来,韦某和雷某均是年近九十的老人,其中韦某丈夫及独子接连因病去世,生活的重创加之年事已高,致使韦某患上老年痴呆。韦某虽然还有一个弟弟,但也八十高龄,故韦某的生活起居及就医重担全部落在了儿媳覃某身上。多年来,覃某对老人的照顾无微不至,但韦某的身体每况愈下,生活已基本不能自理。为了更方便地照顾韦某,覃某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确认韦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指定其为韦某其监护人。
另一个案件中,雷某因患脑梗死于2020年半身瘫痪,无法与人交流,生活起居全靠小儿子照顾,而大儿子未尽孝道、置之不理。为维护雷某权利,雷某小儿子向法院提交申请,确认雷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指定其为雷某监护人。
黎塘人民法庭受理上述两案后,考虑到两个老人的身体状况和案件的特殊性,在征得两案当事人的同意以后,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中,现场开庭为老人排忧解难,并对相关当事人及旁听村民普法析理。
经开庭审理,法庭作出判决,均认定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分别是指定了覃某为韦某的监护人、雷某的小儿子为雷某的监护人。
点击以下标题,你或许还想知道更多
▼
广西法治日报头版刊文:宾阳县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涉企业案件专项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