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周末专题:电梯管理预案和强制规定大汇总

2016-05-21 物业管理圈综合 物业管理圈






周末专题:

电梯管理预案和强制规定大汇总(第一篇)

物业对电梯的管理负“首责” 厂家对安全性能“终身负责”的依据在哪里(第二篇)

电梯困人事故的处理预案和规程(第三篇)

电梯的应急管理规定  紧急情况的处理和解救程序(第四篇)

电梯安全管理必知必守15(第五篇)



  

政府部门督察电梯使用单位的11项内容:

注册登记

维保合同

管理机构或人员

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

电梯三角钥匙

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应急照明及报警设备装置

乘用须知及救援提示

《电梯使用标志》

96333应急救援标识等




导致电梯出现故障的最多两类原因


发生电梯困人故障的主要原因有门系统故障、漏水、停电、使用不当、控制系统故障等。其中,电梯门系统故障和电气系统故障是故障数量最多的两类。




电梯困人救援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一、目的

规范电梯困人救援工作的程序,确保乘客与电梯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电梯困人后的救援工作。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电梯困人后的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2、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困人后的救援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员通过电梯对讲机或电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不得惊慌,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处于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

2、根据指层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厅门观察判断轿厢所在位置。

3、轿厢停于距厅门0.5左右(高于或低于)位置时的救援

1)拉下电梯电源开关。

2)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

3)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

4)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5)重新关好厅门。

4、轿厢停于距离厅门0.5以外位置的救援方法

1)进入机房切断电梯电源。

2)拆除电动机尾轴罩盖,安上旋柄座及旋柄。

3)援救人员之一把旋柄,另一援救人员手持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器,利用轿厢自重向正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移动太快发行危险,操作时应一撬一放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最接近厅门(0.5左右)为止。

4)当轿厢停于距厅门0.5远左右位置时,其救援方法按四-3条款进行。

5、遇有其他复杂情况,应请救电梯公司帮助救援。

6、困人救援工作完毕后,电梯管理员应将情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电梯运行日记》内。



近年,由于质量、保养维修不及时等原因,电梯停运、坠落等故障频发。


律师说法

主持人:兰州晨报记者董子彪

宾: 甘肃圣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蒲夏煜 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志坤


主持人:电梯事故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

蒲夏煜:适用电梯事故的法条有,《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样,《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志坤:根据GB3608《高处作业》国家标准的规定,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2以上时,该项作业即可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之所以将2作为基准,是因为以人体高度范围内的高度坠落,伤害性是极其微小的。也就是说,2以下的作业对周围环境内的财产或人身基本上不构成严重威胁,电梯作为2以上的作业应为高空作业。


主持人:电梯事故中,如何认定致人损害赔偿责任?

蒲夏煜: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从201411日起,电梯维修和保养单位应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而生产企业对电梯质量安全终身负责。《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作业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高度危险作业的作业人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具体到电梯这一高度危险活动中对于责任人的划分有其特殊性。因为在法律上,电梯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第三人,四种不同的主体都与致害的电梯有关。

比如,电梯产品存在缺陷的、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电梯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电梯的销售者赔偿;电梯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电梯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电梯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电梯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王志坤:还有就是,因使用单位不落实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维护保养而出现致他人损害的,由使用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使用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保养的,因经常性维护保养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致人损害的,由保养维护单位承担责任。委托没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保养的,因经常性维护保养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致人损害的,由使用者和保养维护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目前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小区电梯的实际情况,法律也作了专门规定,如果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小区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一旦发生事故,物业服务单位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责任应为补偿责任,依照民法通则规定,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再由被代理人小区电梯的使用人要求物业服务单位承担不履行职责的过错责任。


主持人:为预防杜绝电梯事故,物业公司该做哪些工作?

王志坤:具体说,物业公司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在使用环节加强,该法明确要求所有特种设备必须向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方可使用,使用单位要落实安全责任,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一旦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当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物业则须需要定期清洁、润滑、调整、检查,以降低安全风险,延长使用寿命。

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使用正常的电梯每月至少要维保两次,每季度、半年、一年各要进行一次大型维保。

蒲夏煜:其实就在近日,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门召开了电梯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确定,正式启动电梯安全责任公示牌张贴工作,首次明确住宅电梯的“安全责任人”。确定统一悬挂张贴的《电梯安全责任公示牌》内容分为四部分:安全主体责任、日常安全维护保养责任、年度安全检验责任、安全监察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还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在用电梯技术档案,修订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等。


主持人:市民乘坐电梯时,该注意哪些事项?

王志坤:首先,应该按照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特别是儿童一定要在大人看护下乘坐;不乘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其它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不乘坐超过额定载荷或人数的电梯;不拆除、破坏电梯及其附属设施;不在电梯轿厢内跑跳或做其它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电梯门打开后,要确定轿厢到达后再进出电梯;电梯门正在关闭时,乘客不要用手、脚等身体部位阻止关门。

蒲夏煜:被困电梯中时,千万不要慌张,要正确自救。首先,通过电梯中的警铃及对讲装置报警,或通过其他通信方式与外界联系呼救等。

不要自行扒开电梯门;电梯顶部均设有安全窗,该安全窗仅供电梯维修人员使用,切勿自行扒撬电梯轿厢上方的安全窗。

同时,拍门叫喊,或脱下鞋子拍门,发信号求救。如无人回应,需安静观察,保持体力,等待营救。

还需要注意电梯下坠时,赶快把每一层楼的按键都按下。如果电梯里有扶手,用手紧握住扶手;整个背部跟头部紧贴电梯内墙,呈一条直线。这样可以将电梯墙壁作为脊椎的防护墙;膝盖呈弯曲状,要借用膝盖弯曲来承受重击压力,因为这样比骨头承受压力好一些。




欢迎投稿或荐稿!将在微信公众号和协会网站同步推送。

投稿邮箱:1013963492@qq.com

感觉不错,请点赞,并转发分享给您的朋友!

小编转载,意在分享本文价值,如有版权异议,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