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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室内维修检验规定、服务标准及回访规范

2016-06-22 物业人 物业管理圈


室内维修管理规定


1、目的


以“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为住户排忧解难,做到责任明确、收费合理、业主满意。


2、适用范围


业主(住户)的室内保修、有偿服务、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


3、内容


1)保修


①原则:管理处组织,建筑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建筑施工单位保修款(保证金)中支付;

②范围:凡室内土建、水、电、装修、安装项目均属保修内容,但由业主(住户)在使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和隐患;易损易耗物品非质量原因的损耗不属保修内容;

③期限:与开发建设单位交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个别项目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④在保修期内发现问题,由管理处督促施工单位三天之内维修好,如不能及时保修,管理处按保修协议(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要上报物业管理部和公司分管领导;

⑤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通知单》,管理处代为保修的要填《派工单》。


2)有偿维修


①程序:业主申请维修登记派工上门维修(准备工具出示工作牌现场查看向业主报价维修)业主验收征求业主意见管理处收费

a、由业主(住户)向管理处申请;

b、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

c、维修班长或房管员派工,并填写《派工单》;

d、维修工带上《派工单》,并准备好维修工具上门维修,首先向业主(住户)出示工作牌,使用上门维修的礼貌用语,查看现场后,根据《室内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向业主(住户)报价,经业主(住户)同意后进行维修;

e、维修过程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f、维修完毕,请业主验收,对于业主不满意之处应尽力改善,验收后,请业主在《派工单》上写下意见,并签名;

g、业主(住户)原则上不直接向维修工交费,维修费可随同管理费一起在银行托收时划款,或到管理处收费处交付;

h、派工单一式三份,维修班、业主(住户)、管理处收费处各保留一份。


②维修原则:业主自愿、收费合理、满足要求。


3)注意事项

①为业主(住户)提供的维修服务严格遵守《室内维修服务标准》和《室内维修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

②被派维修人员不得向业主(住户)收取现金,维修班长在管理处每月收款(划款)前及时将《派工单》送到收款处。


维修过程检验规定


1、检验目的


确保业主(住户)提出的服务要求得到满足,使公司所辖物业的各部分能安全、长久、有效的使用。


2、适用范围


1)公司所辖各物业公共部分维修过程的检验;

2)业主(住户)室内维修过程的检验。


3、职责


1)房管员每日对派工单进行检验,对所辖物业公共部分进行巡视;

2)管理处经理负责周检;

3)管理处房管员负责每月维修工作的回访。


4、内容


1服务过程的检验规则

①服务及时性的检验:根据预定时间,准时到达目的地,房管员派工组织维修视工艺复杂程度而定:一般性维修不超过八小时;对于特别困难的,要求从接到报修至完成最多不超过七十二小时(工艺要求特殊的例外);不能当天完成的,应向业主(住户)解释原因;

②服务质量的检验:按维修服务标准进行检验。功能性维修,以恢复原有功能为准;外观性维修,表面应无色差、高低不平等现象,与原有部位相比较,应无突兀感;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严格按工作手册执行。


2检验方法

①日检:房管员每天进行日视巡检查,发现维修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对每日的《派工单》要及时收回,以检验服务的及时性和住户对维修服务是否派工单,并查找当日未解决项目原因,及时监督解决;

②周检:管理处经理组织处副经理、房管员、班组长依据《维修服务标准》,每周对物业公共部位设施、设备(机电设备除外)情况进行周巡视检查,有问题及时通知维修班,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并督促解决;

③物业管理部每月对维修服务进行检查;

④回访:每月由管理处房管员按派工单总量抽取5%(最多不超过物业总户数的5%)对业主(住户)进行回访,以检验维修服务过程的质量,物业管理部在月检时抽检工作记录;

⑤对以上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具体处理程序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维修单处理规定


1)维修单由总值班员接到业主投诉后填写签发,总值班员应尽快通知相关处派人取单;

2)接到总值班室通知后,有关各处应迅速到总值班室取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拒取维修单;

3)各处接到维修单后应尽快处理并及时向总值班室报告处理结果。一般情况要求三天内回单,若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及时解决,应及时报告总值班室,由值班员按程序处理;

4)总值班室收到回单后用电话对业主做回访,了解维修情况,征询业主意见,在维修单上做记录。将业主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处,必要时直接报告公司领导;

5)因缺材料或备件延误维修单的处理,各处经理要及时向总值班室反映情况(接到投诉单三天内),并及时填写请购单向供应部门申报。采购员在接到请购单三天内,因故买不到所需材料,要向供应处经理汇报,并向相关处经理及工程部经理、管理部经理讲明情况;

6)每月最后一天,所有处理过的维修单,须全部送交总值班室。退单送交工程部经理或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返还总值班室。

7)每月最后二天发生的维修单,属下个月范畴。

8)下列情况属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

①超过一个房间范围的关于停水、停电、停空调、停电话的投诉;

②电梯故障;

③跑水、火情、匪情。

遇紧急情况,各部处接到通知后须立即派人赶往现场处理,不必取单;处理后补办有关手续。


维修回访规范


1)对危及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如出现天花掉批档屋,墙裂缝严重,灯罩松动,厨柜松动、倾斜,电器外壳带电等问题,马上给予处理解决。处理后,一周内回访一次;并视情节轻重必要时采取不断跟踪回访。

2)对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正常办公的供水、供电问题,在接到通知后,马上给予处理解决;

3)房内墙角、天花出现渗水现象,在接到通知后,马上到现场查明原因,在两日内给予判断、处理、解决,维修后第二天回访一次,如是雨水造成的,在下雨后马上进行回访一次。

4)业主的局部照明出现问题,如日光灯、灯泡不亮时,当日内予以解决,次日回访。

5)局部供水系统问题,如卫生间、洗脸盆水小,当天内予以解决,次日回访。

6)业主的电视收视效果差时,应马上与有关单位联系,两日内予以解决,次日回访。

7)业主房内墙出现裂缝,但无危及生命或影响正常生活,可与有关单位联系,三日内予以解决,五日内回访一次,一个月内回访第二次。

8)安装门锁、水龙头,当日安装好或与业主协商安装时间。

9)洗菜盆、洗脸盆、座厕或其它管道堵塞或漏水的,当日予以解决,次日回访。

10)电视机、录像机、电冰箱、电烤箱等家电出现问题的,当天予以检查,如属简单维修的,如插头断了或接触不良需修理的,在维修后的第二天回访一次。

11)如属需专业维修店才能维修的家用电器,应及时说明情况,把专业门店推荐给客户。

12)维修回访原则是:小事、急事当时或当天解决,若同时有若干急事,应如实向客户通报,协商检查解决时间。一般事情,当天有回音,三天内解决;重大事情三天有回音,七~十五天内解决。对维修后,当时看不出效果的,或可能再出现问题的,应进行多次回访;对维修效果很明显或属正常低值易耗的可进行一次性回访。


维修服务规范用语


1)“您好,我是XX 物业XX 管理处的员工,接到您的报修,应约前来维修。”

2)“对不起,请问您报修的具体部位在哪儿?”

3)“对不起,此项损坏部位是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所以需要按服务项目价格表收费,您是否能填表确认?”

4)“先生(女士),您报修的项目我已修理完毕,请您验收。”

5)“如果您对我修理服务的质量无异议,请您签字认可,谢谢。”


维修回访服务规范用语


1)“您好,我是XX 物业XX 管理处的员工,今天来回访,请问您对我们的维修服务质量是否满意?”

2)“先生(女士),您在业主评议表上提了建议(意见),今特来回访,与您沟通一下情况。”

3)“先生(女士),您在电话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作了调查与处理,今特来回访,与您沟通一下情况。”


上门维修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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